为进一步巩固深圳市控烟执法工作成果,督促深圳市各类禁烟场所落实《深圳经济特区操纵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深圳控烟条例》),履行控烟职责,强化控烟执法行动,2023年5月15日——5月19日,深圳市控烟办在南山区开展控烟专项督查。5月15日上午10时许,由深圳市控烟办、深圳市卫生监督局等工作人员组成的督查组来到南山区亿利达大厦2栋,开展第一场控烟督查。
市民投诉写字楼楼梯间吸烟猖獗,现场发觉4名违法吸烟者
当天上午10时许,督查组一行来到南山区亿利达大厦2栋,据现场控烟理想者反映,这栋写字楼前段时间接到吸烟投诉,市民投诉该栋写字楼7楼到12楼靠近厕所楼梯处抽烟猖獗,每一层消防梯都有吸烟器具。于是此次控烟专项督查,就从这里开始。
督察组一行从12楼楼梯间开始“扫楼”,刚到12楼楼梯间就发觉了烟头。一路从12楼往下走,发觉多处有烟头,走到9楼时,发觉一名吸烟者。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控烟宣教,并根据《深圳控烟条例》罚款50元。
督查组继续往下走,在7楼楼梯间,执法人员发觉2名吸烟者。其中一名吸烟者表示,楼梯间没有贴禁止吸烟标识,所以他们以为这里可以吸烟。“吸烟的人总要有地方吸烟,这里没有写禁止吸烟,所以就来这里了。”该名吸烟者表示。执法人员对这两名吸烟者进行了各罚款50元处罚。
在楼梯间,督查组发觉写有“吸烟处”字样的陈旧标识。执法人员表示,根据《深圳控烟条例》写字楼楼梯间不能吸烟,不能在此设置吸烟处。为此,控烟理想者给楼梯间贴上控烟标识。
在发觉3名违法吸烟的市民后,督查组一行准备“杀”个回马枪,回到12楼,看有无人还在楼梯间吸烟。随后,在10楼发觉第4名吸烟者,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控烟宣教,并罚款50元。
执法人员给治理处发《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
随后,督查组来到大楼物业治理处,找物业工作人员谈话。执法人员表示,物业治理处要学习《深圳控烟条例》,了解深圳室内公共场所是禁止吸烟的,经过执法发觉,该写字楼控烟效果较差。执法人员提醒治理处,前期需要把禁烟标识贴上去,同时在室外设置合理的吸烟处。执法人员对该写字楼治理处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治理处限期改正。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不知在哪设置吸烟处。执法人员介绍,根据《深圳控烟条例》第九条,场所经营者或者治理者设置吸烟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室外区域;(二)不得靠近人群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四)设置明显的指引标识;(五)配置烟灰缸等盛放烟灰的器具,并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执法人员同时表示,后续如果不知设置,可以联系南山区卫生监督局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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