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含有烟草内容,未成年人谢绝访问

烟业智汇

零售户在线

微薰

手机版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理性控烟 > 正文

移交烟草部门处理!安徽无为市一电子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

2022年06月30日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A+ A

  日前,安徽省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涉及无为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无为市奇雾电子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案。

  2022年4月,无为市市场监管局对无为市奇雾电子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移交无为市烟草专卖局进一步处理。

  2022年4月5日,无为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线索,称无为市奇雾电子店涉嫌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经查,“Y00Z”电子店注册主体为无为市奇雾电子店。当事人于2021年6月15日和2021年9月29日两次向无为市英博中学某学生出售电子烟。购买人员在购烟时候其年龄还未满18周岁,当事人未核实购买人员身份信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相关规定,无为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移交烟草专卖部门处理。


热文榜

更多

视频

更多

专题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