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打击非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行为,惠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该县烟草专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对惠水县城内烟酒店、烟草售卖摊点、酒吧、KTV等场所开展电子烟及经营场所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成员在对经营场所检查中
当天,检查组成员重点就经营场所是否存在无证照经营、是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标志、是否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是否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是否销售含大麻等有毒成分的电子烟、是否发布电子烟虚假广告等违法情形进行排查。在检查中,检查组成员向经营者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即将施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督促经营者要自觉履行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经营,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及其他烟草制品和酒水,严格落实禁售标识和身份证件核验规定,同时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劝阻、举报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违法行为。
检查组成员在开展检查工作中
对被检查出问题的经营场所,行政机关当即予以没收相应物品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或者对其进行查处。下一步,惠水县人民检察机关将持续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的职能作用,切实筑牢未成年人司法防火墙,保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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