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含有烟草内容,未成年人谢绝访问

在线参阅

零售户在线

微薰

手机版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理性控烟 > 正文

注意!沈阳这些场所禁烟!包括电子烟!

2022年01月07日 来源:网易 作者:沈阳本地宝
A+ A

看家有儿女的时候

刘星的作品《吸烟者的肺》

让小编印象深刻

吸烟有害健康这件事大家都懂

连微信表情包都戒烟了

一些小伙伴的戒烟计划

可要尽早提上日程

20220116shenyan-1.gif

《沈阳市控制吸烟条例》

已于10月1日起施行

这些场所和区域禁止吸烟!

这些场所和区域禁止吸烟

1、哪些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按照《条例》规定,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但是餐饮服务场所、住宿休息服务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可以设置少量供消费者使用的吸烟房间,在吸烟房间内可以吸烟。

鼓励上述三类场所全面禁止吸烟。

2、哪些室外区域禁止吸烟?

《条例》明确部分室外区域也是禁止吸烟的,主要包括——

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校外培训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

文物保护单位的室外区域;

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的室外区域;

体育场所、健身场所的比赛区域和坐席区域;

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室外区域。

3、在公共场所的室外部分是不是可以吸烟?

按照《条例》规定,非禁止吸烟的室外区域,可以设置吸烟区。设置吸烟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远离人群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

(二)设置明显的吸烟区标识、指引标识和警示标识;

(三)配置收集烟灰、烟蒂的器具;

(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0220116shenyan-2.jpg

图虫创意

关于控烟,应当采取这些举措

1、场所和区域的管理者、经营者应采取哪些控制吸烟措施?

按照《条例》规定,禁止吸烟的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室外区域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开展控制吸烟宣传教育;

(二)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并公示监督举报电话;

(三)不配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

(四)对吸烟者予以劝阻、制止。

2、如果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发现了有人吸烟,怎么举报?

任何人都有权对违反《条例》的吸烟行为进行劝阻,都有权要求《条例》规定的管理者、经营者履行劝阻和制止义务,都有权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

3、如何禁止未成年人吸烟?

按照《条例》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

烟草制品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识;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违反《条例》规定,将这样处罚

1、在禁止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室外区域吸烟的,由市或区、县(市)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2、在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公共场所、室外区域吸烟的,由市或区、县(市)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公共场所、室外区域的管理者或经营者未及时制止吸烟的,也将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4、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控烟范围包括电子烟

根据《条例》附则规定,明确了以下几个关键概念——

吸烟:是指吸入、呼出烟草的烟雾或者电子烟雾,以及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的行为。

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草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和其他新型烟草制品(电子烟)。

室内:是指有顶部遮蔽且四周封闭总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所有空间。

吸烟有害健康

任何人都有权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行为

进行劝阻哦!

热文榜

红云红河集团 合力图强 和谐致远
更多

视频

更多

专题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