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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掐灭”未成年人手中的电子烟?

2021年10月29日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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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掌大小的IQOS电子加热器具,配上进口烟弹,不需要打火机点烟便可以“吞云吐雾”……如今,电子烟已成为不少年轻人的新宠,甚至有部分未成年人视拥有电子烟为潮流。几日前,湖南公布一批烟草市场综合治理电子烟典型案例,其中就包含多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未成年人真的很容易就能买到电子烟吗?10月18日,三湘都市报记者走访了长沙几所中小学附近小卖店及大型商场中的电子烟专柜。

通向未成年人的电子烟渠道并未完全阻断

三湘都市报走访了北雅中学、清水塘二小和清水塘江湾小学附近的多家小卖店、文具店,均未发现有销售电子烟的情况。不过,只有一家店铺在大门醒目处明确标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有两位中学生表示,见过别人抽电子烟,但自己没有使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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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长沙北雅中学附近一家商店门口贴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示。)

随后,记者来到了世纪金源方圆荟购物中心和北辰三角洲凤凰海购物公园。玫瑰、龙井、梨子、莫吉托、绿豆冰棒……记者先后在两家商场中的两处电子烟销售专柜中,看到了颜色绚丽的电子烟管和二十余种不同口味的烟弹。

随机走访中,记者发现,目前,购买电子烟需登记成年人身份信息,店员不会销售电子烟给单独来购买的未成年人。不过,这似乎也并未真正阻断电子烟通向未成年人的渠道。

“十多岁的年轻人比较喜欢味道清淡点的。”“这款采用的进口烟油,品质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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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长沙北辰凤凰海购物公园内售卖电子烟的专柜。)

当记者询问是否能给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时,上述两处专柜导购均立刻介绍起了自己的产品,并未传递“未成年人同样不能使用电子烟”的信息。 北辰三角洲凤凰海购物公园“龙舞电子烟”导购向记者推荐了一款“飞喜”品牌的烟弹,并表示,“这个品牌烟弹不含丙二醇,没那么呛口,适合刚接触烟的人。”

同时记者发现,“如果孩子戒不了烟,家长可以买电子烟。”“或者你可以带他们来买,或者买了送给他们。”几乎成为了电子烟专柜推销产品的口径。

典型案例多涉及商家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

在明知售出的电子烟将给未成年人使用的情况下,商家仍极力推销。在这些店铺中,只要出示成年人身份证,你就能买到电子烟。对未成年人而言,电子烟还没有被完全“掐灭”。

在湖南,10月14日,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烟草市场综合治理电子烟典型案例,其中就包含多起商行、文具店、水果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7月28日,益阳市南县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南县立达中学附近一文具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南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立即联合南县公安干警及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经调查核实,确认了当事人王某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事实。8月5日,南县烟草专卖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等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整改,给予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9月7日,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衡阳市衡山县白果镇一家商店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当事人从衡阳太平洋商城二楼以20元/支进购十五支CE5 ELECTRONICCIGARETTE电子烟产品,于2021年9月4日以30元/支向衡山县第四中学未成年学生销售了3支电子烟产品,从中获利30元。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了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0元,罚款人民币197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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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正在修订有关电子烟监管法律法规

在国家烟草专卖局于9月17日回复网友的留言中,三湘都市报记者注意到,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先后下发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通告2018年第26号)、《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1号),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集中清理整治校园周围电子烟销售网点,关于网友提出的电子烟监管问题,目前有关法律法规正在修订中,后续有关工作将依法依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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