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吉林省长白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开展的“检察建议回头看”专项活动中,当看到校园周边的烟草商铺都张贴的“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标志后,检察官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原来,在去年,长白县检察院在履行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在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园周边,多家烟草商铺存在未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标志的情况,且长白县烟草专卖局未能及时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随后,该院向长白县烟草专卖局下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加强长白县烟草市场的规范化运行,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生长环境……”
长白县烟草专卖局在接到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后,表示“感谢检察机关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逐一进行整改,为长白县的未成年人提供绿色健康的成长环境。”
同时,为进一步巩固长白县烟草市场的规范化运行,长白县检察院与长白县烟草专卖局还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法》等规定,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香烟(含电子烟)侵害的实施方案》,有效地促进了检察建议的“再发酵”,保障了长白县烟草市场的秩序,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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