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真烟外流,顾名思义,是指零售户从当地烟草公司订购的卷烟,没有被消费,而是流入异地市场,再度出售。
众所周知,卷烟实行“打码到条”,且“一店一证一码”。烟码好比身份证,具有唯一性和可溯性。比如,张三的卷烟流到外地,出现在李四商店。烟草专卖稽查人员通过查验卷烟条码,就能追溯卷烟流入地及涉案户信息。
国家对烟草行业实行专卖制度。这一专卖体制决定了真烟不能外流。那么,现实中真烟外流的“根源”在哪里?是不是零售户的责任,治理真烟外流能不能处理零售户?带着这些问题,笔者走访了几位零售户, 旨意统一思想,达成共识,改进方式,“对症下药”,不断提升真烟外流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当前卷烟市场良好秩序。
01 红红烟酒店 张先生:可以警示教育,不能追究责任
去年年底,烟草局反馈我店有2条中华(金中支)流到外地,来人调查真烟外流原因。说实话,我的生意好,进店顾客多,根本记不清两条烟卖给谁了。调查人员查而无果,如实记录后,走时一脸严肃告诫我:今年卖烟要特别注意,千万不敢外流。如果外流数量超过规定,就要减量停供,影响订货档位。
烟草同志的告诫出于好心,为客户利益着想。但我觉得,真烟外流固然不对,但出了问题,不能只追究零售户责任。
其一,零售户不可能甄别烟贩,也不可能问每一个陌生顾客:你是不是收烟的?
其二,客户即使认识烟贩,也是货卖大家,公平交易,不存在违法经营。
其三,把真烟外流的原因和责任推给零售户,势必加重零售户的销售心理负担。有的店主为了防止真烟外流,不惜自毁本店卷烟条盒上的码段,以防万一。
为此,建议烟草部门对真烟外流户,要以警示教育为主,多宣传,多引导,不能制造紧张空气。
02 向阳食杂店 黄女士:必须追究责任 不能姑息迁就
真烟外流非小事。如果监管不严,手段不硬,查处不到位,就会无遏制真烟外流,扰乱市场秩序。时下,卷烟货源投放科学精准,真烟外流数量明显减少。但市场上还有收烟户,特别是销售进入淡季,一些高档烟、地产烟动销慢,有库存,给烟贩上门收购提供了可乘之机。
据我观察,小户档位低,烟量少,有的烟经常断货,不够卖,真烟外流数量少;大户档位高,烟量大,高档烟多,有的烟卖不了,倒手给烟贩,腾个库存,赚个小差价。还有长期不开门的,只接货,不零售。他们的烟卖给谁了,不用问,自己心知肚明。真烟外流也有特殊情况:红白喜事户将过事剩余的烟,带到外地市场。
因此,对真烟外流户,光靠说教不行,要查到底,罚到位。手段硬了,就心疼了,认事了,不敢把货源给烟贩了,烟贩无货可收,也就不再来了。对于长期关门户,要调查取证,该警示的警示,该停货的坚决停货,该注销的依法注销,这样,才能取缔市场“空壳户”,净化市场,优化合理布局,维护市场秩序,保证正常户的切身利益。
03 自律小组组长 杨先生:警示教育在先 酌情处理在后
过去,我一直认为,卷烟是国家专卖品,也是大众化商品。市场经济靠流通,别的商品能流通,烟草又不是毒品,当然也可以流通。后来通过学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特别是参加烟草局举办的真烟外流户警示教育会,才认识到真烟外流问题的违法性和对市场的危害性,得出了一个结论:烟草专卖,各家卖各家的烟,真烟不能外流。
如今,站在客户自律小组长的角度,我觉得,当前卷烟市场价格平稳,零售利润好,订货积极性高,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烟草专卖制度的保护,一方面卷烟打假持续发力,市场净化率高,消费者满意放心。另一方面市场监管严格细致,取缔无证户,严格控制大户,真烟非法流动治理,许可证后续监管、强化电子烟监管等,依法打击涉烟非法犯罪分子。保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当然也包括我们零售户的利益。
对于真烟外流问题的查处,我尊重个别客户的意见,但不“钻牛角”。
首先,必须从营销抓起,全面采集市场真实信息,科学投放货源,确保货源与市场需求相匹配,客户库存保持合理水平,从而有效减轻真烟外流压力。
其次,要依法打击烟贩,严查无证运输、乱渠道进货、无证批发等违法行为,确保查处力度到位,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让烟贩“不敢来、不能来、不想来”。
第三,要警示教育在先,酌情处理在后。真烟外流问题虽然能够追溯到源头,但责任并不完全在于零售户。零售户并未违法经营,只能视为经营不够规范导致卷烟外流。因此,对于真烟外流户,我们应坚持教育为先,处理为辅的原则,不能本末倒置,避免激化矛盾。当然,对于那些屡教不改、心存侥幸、多次出现在真烟外流“黑名单”上的零售户,应酌情减少其供货量,予以制裁,促使其整改到位。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采取全方位的综合措施,从源头上斩断真烟外流的根源,确保市场秩序的稳健运行,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烟草专卖如高楼,根基稳固不可摇;
源头治理不松懈,专卖内管常发力;
一店一码守规矩,平时售烟要注意;
烟贩收购莫搭理,发现情况要反馈;
真烟外流莫焦虑,配合调查要积极;
警示教育要牢记,减量停供是手段;
齐心协力共治理,零售终端添活力。
重庆中烟,以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