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含有烟草内容,未成年人谢绝访问

烟业智汇

零售户在线

微薰

手机版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零售终端 > 正文

男子看手机摔倒撞上商铺门,亲属要求商铺老板赔偿……

2024年01月19日 来源:零度时评、河南商报、头条号等综合报道
A+ A

浙江宁波,一男子一边走路一边低头玩手机。男子被绊倒头部撞到门框后,家属竟然要求店老板赔偿其经济损失。店老板出示监控视频证明不关他们的事。可家属却认为,这个角落就是有问题。店老板一气之下,将监控视频发到网上,让网友评评理!

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一名身穿棕色外套、头发有点秃顶的男子手里拿着一部手机。该男子一边低头看着手机、一边往一间商铺走去。

商铺门口有一处目测10厘米高的台阶。

可该男子全程低头看手机,而没有注意到前方的台阶,导致其被台阶绊倒后因身体向前倾而撞上门框。

男子头部被撞后,用手不停揉自己的头部。之后该男子一直坐在路边,在等待家人来接他。

现场画面显示,一名身穿红色上衣女子赶到现场后,男子才站起身来,与该女子一起离开现场。

可谁曾想,事后家属却要店铺老板赔偿男子医药费等经济损失。店老板打开监控发现上述情景后,认为他们没有责任。即男子摔倒皆因其低头看手机。

但家属却声称:“小区里头了,不论是没有看路也好,什么也好!你这个角落肯定有问题的!搭一个架子也可以的!”家属的意思很明确,不管店老板怎么解释都没用,反正店老板必须要他们的经济损失。

店老板表示,从进入监控视频开始,该男子就低着头看手机,所以他把视频发到网上,让网友评评理!

网友们气愤的表示:“这难道还不是敲诈勒索么?”、“按照家属这逻辑,他们怎么不去告手机和给男子发信息的人呢?”、“他要是在刷短视频,让他们告平台去!实在不行,去告网络运营商,都有错!”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起件事呢?

律师:店老板无责 男子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从法律上讲,店老板是否要承担责任,主要通过以下三点来判断:一是有没有过错行为;二是有没有损害结果发生;三是上述两点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民法典1198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要为此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

注意!上述安全保障义务并非是无限的。即必须要在合情合理的前提下,来综合判定。

简而言之,如果店老板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就是存在过错行为。但是,有过错行为还不行。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民事损害的,应当为此承担责任。但如果被侵权人自身也存在过错行为的,应当减轻或免除行为人一方的责任。

即侵权责任成立,还要求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否则,即便行为人存在过错行为,也不能要求其承担民事侵权责。

据此,有意见认为,即便前方挂着一块大大的警示牌也没用啊!男子全程低头看手机,该绊倒还是会被绊倒的,这种情况店铺有没有过错不重要了。两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所以男子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热文榜

更多

视频

更多

专题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