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张先生开了一家便利店,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来,他又在另外一条街道开了一家分店。他认为两家店都是自己的,不需要再办理许可证就能卖烟,于是将持有的许可证复印后悬挂在分店里。
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了这一情况,责令其将许可证复印件撤下,并对其进行处罚。
分析: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无效。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使用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由烟草专卖局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本案例中,张先生的分店要想经营卷烟,必须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他使用许可证复印件,属于变造许可证的情形,因此受到相应处罚。
不难发现,张先生绝非个例,这类“一证两用”的老板存在知识盲区,如若不多了解烟草证使用细则,被罚是迟早的事情。
除此之外,有老板图省事,在店铺搬迁之后,随手在许可证上涂改经营地址,而不是按照流程去办证大厅申请许可证变更,这种做法是万万不可的。
老板们还要切记一点:接手转让店铺,原店主的许可证不能继续使用,也不能继续订烟。正确的做法是转让者应办理歇业手续,接受者不应使用原店主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申请办理属于自己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店一证”是大前提,请老板们牢记,对于证件的使用一定要规范!
延伸阅读:开分店卖烟3规范
一店一证
各家店必须单独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各分店在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必须是向分店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而不是向总店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申请。
单独进货
必须单独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每家分店只能向企业所在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而不可以以总店进货、统一配送的方式进货。
单独销售
卷烟必须独立销售,禁止各店之间串货销售。在各家分店单独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卷烟单独进货的前提下,各店卷烟必须单独销售,禁止将卷烟在各店之间串货销售。目前烟草行业实行“打码到条,打码到户”的政策,大家必须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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