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老板最近比较烦,经营多年的小店铺,前不久因与房东协商不成无法续租场地 ,近日刚腾空店铺搬走。
突然看到原来店铺办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也快到期了,便向当地烟草专卖局提交了延续申请,随后几天烟草局执法人员过来进行实地核查后,发现吴老板原店铺因无法续租而丧失使用权,遂作出了不予许可的决定。
很多零售户都知道在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拥有合法有效的固定经营场所是必需条件之一,但拿到了烟草证进行经营一段时间后到期需要延续时,刚好此时丧失了经营场所的使用权或无法在原经营场所进行正常经营,会影响到烟草证的延续吗?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因生产经营能力、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不予延续。
这里就包括经营场所使用状态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其不具备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法定条件。
具体情形包括:原经营场所被拆除;经营场所被政府城建规划部门公开文件明确认定属于违法违章建筑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待拆除建筑,并责令停止使用、强制拆除;因经营场所使用权被收回、持证人未能续租等原因,持证人不能继续使用原经营场所进行经营。
吴老板因经营场所使用权被收回、未能续租属经营的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种情况,故此当地烟草局对其申请延续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素材来源:北海金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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