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杨的食杂店位于交通便利、人口稠密的城乡结合部,这儿居民构成比较复杂,有一部分人家庭条件较为优越。很多人家会有消费不完的烟酒请老杨代卖。老杨刚开始因为担心会收到假货陷入纠纷,因而婉言谢绝。但是时间长了,经不住别人劝说,最终还是打算尝试开展这一新业务。于是在食杂店门前挂了个“回收烟酒”的招牌,就算正式开张了。
烟草局执法人员得到消息后,迅速赶到老杨食杂店,劝说老杨抓紧把招牌撤除,不然就要面对严肃的处罚。
老杨不明白:别人家消费不了的烟酒,自己代替处理,对双方都有好处,既避免了浪费,还都有利可图,为什么烟草局不允许自己这么做呢?
执法人员告诉老杨: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回收卷烟涉嫌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行为。“您现在虽然还未正式开展此项业务,但如果经指出还不抓紧改正,就要面临法律的制裁。”
执法人员看老杨还不以为然,就说:按法律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可能引起的后果是:烟草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您可要考虑清楚啊!
执法队的王队长也开导老杨说:“消费者把卷烟销售给您,造成您未在正当渠道进货,构成违法。而且回收来的卷烟真假难辨、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可能会给您及购买者利益带来损失甚至会引发法律责任。另外,也有不法份子把一些非法香烟企图通过‘回收烟酒’这个渠道销售获利,也会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您想想承担这么大的风险值得吗?”
听这么一说,老杨顿时吓出一身冷汗。他紧紧地握住王队长的手说:“谢谢领导对我的帮助,招牌我现在就撤除。幸亏领导提醒及时,不然罚点钱事小,烟草证给吊销了就麻烦了。而且我也不想因为回收香烟给自己带来其他的麻烦。”
小提醒:除了不能像老杨那样挂牌回收香烟外,零售户还应该注意:送上门的红白事用烟、礼品烟都不能代为销售;用不明来源的香烟换购其他商品的性质也是一样的。明知是“回流烟”还大量购进则是更为严重的错误。以上都是需要在日常经营中加以抵制的,其实质都属于“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行为,一经查实都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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