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社报道,马萨诸塞州最高司法法院裁定,如果死亡发生在造成死亡的伤害超过三年之后,死者的家属不能提起非正常死亡诉讼。本裁决支持驳回对菲利普莫里斯美国公司和R.J.雷诺兹烟草公司的索赔。
根据马萨诸塞州的法律,法官戴维·洛伊(David Lowy)的说法,非正常死亡索赔是死者本可以带来生命的人身伤害索赔的“衍生品”。如果三年的诉讼时效在死亡时已过,家属没有非正常死亡索赔。
这一最新决定是在两起诉讼之后做出的,其中一起是2017年针对菲利普莫里斯美国公司的诉讼(法比亚诺诉菲利普莫里斯美国公司和其他公司,第11号)。SJC-13282),以及2016年针对R.J.雷诺兹的一起案件(富勒诉R.J.雷诺兹烟草公司和其他公司,第571号)。sjc - 13346)。这两种疾病都是由吸烟多年的人的妻子带来的。这些诉讼指控这些公司违反保修、玩忽职守和共谋。这些非正常死亡索赔被不同的审判法官驳回,他们说,这两个人在死亡时被禁止提出自己的索赔,这意味着他们的家人无法提出非正常死亡索赔。
最高司法法院同意审理这两起案件。根据Lowy的意见,法院先前决定,非正常死亡索赔是死者索赔的派生,但没有解决这将如何影响诉讼时效。
根据马萨诸塞州《非正常死亡法》的规定,死者潜在伤害索赔的诉讼时效决定了遗属是否可以提出非正常死亡索赔。
洛伊在脚注中写道,这一决定“绝不改变那些遭受严重伤害的人长期以来的真实情况”。原告认为,这一决定迫使病人在遭受痛苦时提起诉讼,或丧失其继承人的康复权利,造成了“根本的不公平”。
洛伊还写道:“一旦这些伤害是可知的,原告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维护自己的权利,否则就失去了为自己的伤害获得赔偿的能力。”
(岑品品编译自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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