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方面数据显示,“共育品规”机制自2021年施行以来,烟草行业31个重点品牌集中度不断提升,“136”目标品牌销量加速增长,B类名录所属企业整体销售额及单箱结构增幅高于烟草行业平均水平。
为什么能够取得如此效果,一方面看政策考核措施优化了品规在资源配置方面的效率,提高了整体品规集中度,另一方面通过政策赋能不断推动各类营销要素资源向烟草行业品牌的大单品集聚,助推了重点品牌更好的做强、做优、做大。那么,“共育品规”机制是不是就所向披靡了?当然不是,这个机制同样也面临了部分亟待解决的问题。
01、如何消解对大企业、大市场的影响?
共育品规虽然坚定了烟草行业“大品牌”发展战略,但需要协调处理好与“大企业、大市场”之间的平衡发展关系。
现行的共育品规相关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企业”发展战略。专卖体制下,大企业的规模优势决定了大品牌发展的战略纵深与战略高度,对于中国烟草行业而言,积极推动“大企业”发展战略的实现具有特殊、深远的意义。现行的共育品规模式针对一二类销量靠前的大单品,在政策上缺乏一定弹性,系列举措很大程度上将直接决定一二类卷烟市场竞争格局。从A类名录工业企业情况看,规模排名靠前的大企业,在品规数量上没有取得优势,共育品规机制有待综合大企业发展的战略视角,充分考虑规模性大企业品牌由大变强的问题。
现行的共育品规部分条款,很难有效推动“大市场”发展战略根本性问题的解决。中国烟草“大市场”发展战略面临较大阻力,其来源于很多深层次原因,需要政策与其他因素共同协力解决。同时,三级品规共育机制规定了各省、地市级公司“可以在全国共育品规目录以外,自选部分符合当地消费习惯且有发展潜力的品规建立自选培育目录”,这无疑不能从本质上去改变大市场发展所面临问题的现状,而部分共育品规的无条件准入,也将打乱各级市场已形成的各种需求之间的平衡,增加烟草商业公司在实际销售工作中的压力与难度,很容易造成“共育品规”机制流于形式。
目前,从“共育品规”机制施行以来看,烟草工商两方基于各自发展角度考虑,确实出现了部分规则允许范围内而未充分落实共育品规要求的情况发生。从共育品规实际商业销售情况看,A类品规商业销售增量、商业销售增幅较之前一年度,并未达到理想增长预期。而B类品规(拥有重点品牌但没有品规入围A类名录的10家企业,每家增补的1个品规)受政策利好影响,正在加速分化现有市场。
02、如何迎合个性化、多样化消费趋势?
共育品规虽明确了“大品牌”战略导向,但需要通盘考虑对消费满足、产品创新、新品培育所造成的影响。
入围大单品集中度提升,中小规格发展难度增加,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满足或将受到抑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说到底就是消费需求满足方面的变革。然而我们面对的新常态下,消费需求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正在逐渐成为一种趋势,2022年“细”“短”“中”等新形态创新产品已经接近总销量的20%左右,特别是“细”“中”产品,在高端和高价烟的占比都接近40%,并成为了增量的主要来源。作为消费市场重要组成部分,中小规格在满足消费新需求方面,相对大单品具有天然的灵活性与机动性,是烟草行业捕捉消费动向、挖掘消费需求的试金石与重要力量。中小规格的存在有它自身价值,“大品牌”战略推进中,需积极创造条件,为中小品规发展壮大营造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
“共育品规”机制对销量排名的要求,无形中正在削弱传统大品规在创新方面的魄力与活力。一是对于大单品而言,基于创新产品的改造本就存在一定市场销量风险,而机制中“无条件准入”“集中度考核”等举措势必进一步动摇入围或待入围品规在创新技术应用方面的信心与决心。二是创新品类迅猛发展,已经对传统规格造成巨大压力,传统“守正”大单品处于两难境地,市场竞争或将更多聚焦到政策层面,而不能回归到产品与需求本身。A类共育品规中的传统品规目前消费主导位势仍十分明显,机制更应该在激发“守正”规格创新活力上给予考虑。
现行的“共育品规”机制持续落实,或将直接影响后续新品培育,降低新品市场成功的可能性。近年来,在销规格总数一直在缩减,现行“共育品规”机制持续落实,烟草商业公司在销品规或将面临重新洗牌。与此同时,各省、地市公司“可以在全国共育品规目录以外,自选部分符合当地消费习惯且有发展潜力的品规建立自选培育目录”,双重压力下,后续省外新品生存空间将会不断压缩,新品市场成功的可能性或将大幅降低。
03、前方道阻且长,行者无惧风浪
看似问题不小,那“共育品规”机制究竟有没有发展前景呢?虽然面临一系列局限性,但整体方向是对的,这从2021年以来产生的效果就能看得出来。但从这个机制施行的发展性、持续性考虑,更需要进一步完善。
第一,合理确定“共育品规”的数量。全面研究协议单位在销规格数量情况,结合烟草行业品规的整体建设规划,再次测算共育品规名单的合理总数,为后续新品上市销售预留充足空间。
第二,分类制订“共育品规”的政策。一是名单入围的选择逻辑不变,根据烟草各工业企业规模总量,分等级设置入围共育品规的数量上限。确保中式卷烟大单品发展的战略高度与战略纵深,并有效释放部分(入围较多但规模受限)企业对名单外大单品在创新技术应用上的动力与活力。二是B类品规需细化“无条件引入”规则,以维护良性的品牌发展状态为目标,根据品牌自身发展现状,有序推进市场扩张。B类品规“无条件引入”不能跟A类品规一样一刀切,部分B类品规现阶段覆盖面的过度扩张,对产品自身发展不利,同时也是烟草行业管理资源的一种浪费。
第三,加强“共育品规”政策的时代性。卷烟结构升级是行业发展的主题,是行业持续增长的动力,一类烟才是行业发展的关键,根据经济增长和行业结构升级的主题聚焦一类烟落实“共育品规”政策,对行业培育大品牌,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行业现代化建设意义更加重大。现在的“二类烟”可参考过去行业的“三类烟”共享品牌政策,推动地产地销,进一步优化生产力布局,能更好地优化行业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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