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抚州市局通过“三化”管理,进一步促进了采购项目规范管理。
一是采购制度规范化。建立采购管理、规范办等职能部门管理、各采购单位和经办人具体参与实施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明确各类采购组织形式的限额标准和采购方式,完善采购流程和具体程序,进一步完善“主体制度+配套措施+考核方案+纪律要求”的采购管理制度体系,加强项目全流程监督管理,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模式。
二是采购管理精细化。加强集中采购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招标采购要求,进行招标采购项目的计划备案或审批、项目招标、信息公告、合同备案、统计信息上报等工作,由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管理。按照上级单位要求集中采购项目,对采购计划审批、招标组织、专家抽取、信息公告等从严管理。
三是采购运行高效化。树立“责任、大局、进取”三种意识,勇于担当,明确采购项目规范管理各环节时间节点,把采购项目规范管理工作上升到重要工作来抓,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有效校正纠偏,促进采购项目规范管理常态化、长效化,防止隐患变成问题,疏忽造成漏洞,推动采购项目规范管理由解决面上问题向解决深层次问题延伸,严格按照规定任务逐步推进抚州市局采购项目规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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