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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市城区烟草专卖局多项措施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021年06月15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李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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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广西崇左市城区烟草专卖局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方针政策,服从和服务于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主动践行社会责任,持续地加大对市区各所高等教育学校的卷烟零售户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贯。

此次的宣贯行动,主要采取以下五个措施:

一是派出工作组上门逐一向各高等院校的卷烟持证户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发放宣传《通知》。要求零售户做到: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并在店铺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的标志。

二是加大对各高等院校的卷烟持证户落实粘贴“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的标志”的执行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加强进行教育,并现场协助持证户加以整改。

三是根据上门宣传时一些持证零售户还存在思想不够重视的情况,为了提升监管效果,城区局集中召开各学院所有卷烟零售户专门会议,再次强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性,同时明确:如有违反,将按规定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

四加强与辖区高等学院的沟通和协调,取得该学院的支持。通过发函给一些监管难度较大的学院,要求给予协助,由局领导亲自前往协调该事项,学院人员表示赞同我们关于保护未成年的监管做法,并表示相互配合,共同监管。

五加强与学校的相互配合,对涉嫌向未成年售卖卷烟的行为,加大明察暗访的工作力度,该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经检查发现有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众人携手共浇灌,同心掬值得满庭芳。通过多渠道宣贯和监管,得到了广大卷烟零售户的认可和支持,营造出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范围,使卷烟零售户的守法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下步,城区局将持续加大对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行为监管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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