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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控烟条例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2016年08月16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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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青年报》报道  “吸烟者与非吸烟者其实是利益共同体,他们共同的敌人是吸烟对健康的危害。”8月10日,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与上海市健康促进协会联合举办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上,相关专家提出了以上观点。与会专家从多个方面展开讨论,对于室内全面禁烟的必要性和执法的有效性等争议性问题提出看法。

  7月底,《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在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并随后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征求意见正在进行中。截止时间为8月19日。

  与原有条例相比,《草案》有四大修改:

  第一,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草案》将室内禁烟区域从特定的室内公共场所扩大到所有的室内公共场所(含室内工作场所),特别是在旅馆、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室内工作场所、机场交通枢纽等几类场所做了扩大。

  第二,扩大了室外公共场所禁烟范围。在原条例的基础上,《草案》进一步扩大了室外公共场所禁烟的范围,增加了包括演出场所的室外观众坐席和演出区域、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室外区域、人群集聚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区域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等。

  第三,提出禁烟“综合治理”理念。《草案》在原条例规定的工作原则基础上,增加了“综合治理”的要求,规定了以下四项措施:其一,强化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的责任;其二,进一步明确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管理责任;其三,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其四,利用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第四,确立“发现即处罚”的行政处罚条款。《草案》对原条例中如下两个行为的处罚条款作了修改:其一是针对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不履行相关义务的违法行为,调整为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处以罚款;其二是针对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行为,调整为只要吸烟行为发生即可进行处罚。

  室内全面禁烟是否有必要?消除PM2.5 这是唯一可行方法

  在10日下午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和上海市健康促进协会共同举办的控烟新规征求意见座谈会上, 上海市政法学院教授杨寅为《修正案(草案)》点赞。他认为这13条“都是干货,是核心中的核心”。《修正案(草案)》符合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如果获得通过,将使上海成为继北京之后,中国第二个在控烟领域走在前列的城市;并且,在立法技术层面,也为落实执行铺平了道路。他也对完善草案中的一些细节提出了建议。他还提议,上海在控烟立法领域是否可以再进一步,例如加上一条规定:除烟草专卖店外,其他场所对烟草不得上架、开架销售。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环境卫生专家阚海东从人们所关注的环境PM2.5的角度谈了控烟的意义。他指出,吸烟和大气环境PM2.5均是重大健康挑战,而无论在我国还是全球,吸烟导致的死亡甚至高于大气污染。主动吸烟1支造成的危害相当于在日平均PM2.5浓度670μg/m3空气里呼吸1天。他们的研究表明,粒径<0.5μm的PM浓度与居民死亡风险(尤其是心血管疾病死亡风险)的关系最显著,而这刚好和二手烟中的细颗粒物粒径一致。阚海东强调,无论通风、过滤等技术都无法完全消除二手烟中的PM2.5,只有室内全面无烟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防所慢病监测科主任鲍萍萍介绍了上海市居民吸烟行为和二手烟暴露情况。根据上海市和全国监测结果,二手烟的暴露主要发生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因此,此次控烟修法具有重要意义。在上海18岁以上成人的二手烟暴露率为41.1%,半数青少年暴露于二手烟。从不同场所来看,在餐厅的二手烟的暴露率达到52.6%,工作场所的二手烟暴露率达到39.2%。而在目前已经全面无烟的医院、公共交通等场所二手烟的暴露率均比较低,这也证明了本次修法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无烟的必要性。

  是否能保证有效执法?人人都是执法者 可逐点攻破

  新规草案出台后,另一让人担心的还有执法力度。针对人们对执法的担忧,上海市卫计委巡视员、上海市健康促进协会会长李忠阳认为,多部门执法和单部门执法各有利弊。作为控烟的牵头部门,卫计部门既不能对各监督执法部门过于苛责,也不能由其无所作为。

  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控烟研究中心主任郑频频提出,立法应成为“控烟的总动员”。在当前的传播形势和受众特点下,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政府做的公众就一定接受,而应该较早地、全面地、深入地、有效地动员公众,这样不仅能传播真知识和正能量,还能为政府的执法减压。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健康促进协会会长李忠阳提出,并非所有的法律的效果都是靠执法、靠处罚才能达到,党的十八大提倡“社会共治”,这提醒了我们,公众的参与在控烟中的作用非常重要,执法部门的力量是有限的,但每个人对违法吸烟的劝阻就能汇聚成强大的力量。她认为,对执法部门不能苛求,但也必须有所要求。同时,对控烟志愿者的培养也要到位,让他们真的能发现问题,协助解决。

  在上海市人大代表汤静波看来,吸烟者与非吸烟者应该是利益共同体,而不是互相争夺权利的对立面。控烟的立法和执法,应该基于这样的前提来展开。他还说,控烟可以从一个一个的点来攻破,例如一栋写字楼在招商时就规定承租方必须遵守室内全面禁烟的协议,这样一栋栋楼做下去,最后就能形成面上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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