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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需要哪些部门支持?

2015年10月09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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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吸烟有害健康。这是大多数吸烟者自我承认的事实,也是控烟宣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随着世界反烟、控烟运动的兴起,特别是我国加入并履行世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来,党和政府加大“吸烟有害健康”宣传,各大城市陆续出台史上最严“禁烟令”;今年国家又通过提高烟草税率,以此减少吸烟人群,控制烟草产量与销量;新颁布的《广告法》也对烟草广告有明确的限制要求。这些新举措、新动作足以证明:控烟不是“纸上谈兵”,也非“隔靴止痒”,只要国家重视、群众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就一定能够抓出成效,得到国际控烟组织的认可。

  为有效促进控烟履约工作,国家疾控中心成立控烟办。这一机构运作多年,为国家制定控烟政策、出台控烟措施、监督控烟执行情况,做出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值得“点赞”。这也标明我国控烟工作经历了一段徘徊犹豫期后,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在国家控烟的大好形势下,笔者认为,控烟不仅仅是控烟办的事情,还需要其他职能部门通力合作与鼎力支持。只有这样,控烟才会取得更大更多的成效。

  一、新闻媒体“打头阵”。新闻媒体是党的宣传“喉舌”,也是宣传“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控烟的重要平台。这些年,各级报纸、电台、电视台、刊物、网络等媒体,积极响应政府控烟号召,宣传吸烟有害健康,营造社会舆论氛围,明显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吸烟有害健康”的知晓度,为控烟“打头阵”,做出了特殊贡献。但笔者觉得,在控烟宣传上,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大。相反,个别新闻媒体为了赚取烟草广告费,不惜打烟草广告的“插边球”,为烟草公司变相发布烟草广告,引起人民群众不满。有的媒体出于当地政府利益的考虑,不愿“曝光”烟叶种植、卷烟营销、烟草广告、专卖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怕得罪政府、得罪烟草行业。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势必影响控烟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作为党的“喉舌”,新闻部门要组织新闻工作者,认真学习控烟履约相关内容,深刻认识烟草对人们身体健康的危害性以及控烟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新闻人的社会责任感,在控烟宣传上要敢于打破利益藩篱,排除各种干扰,树立信心和勇气,积极配合国家控烟机构,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做好控烟宣传,营造全民禁烟、控烟的良好氛围。 

  二、文明创建“把关口”。文明创建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方面,也是推进控烟的有效载体。过去,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创建部门注重硬件设施投入,对控烟没有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如今,随着控烟力度的不断加大,诸多城市将“无烟机关”、“无烟校园”、“无烟医院”、“无烟候车室”、“无烟影剧院”、“无烟景区”等纳入文明创建验收标准之列。这一做法与时俱进,深得民心,值得推广。以笔者所在市县为例,创建办要求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周围不得存在卷烟零售点。如果达不到此项标准,就不能通过文明创建验收。正是有这样的硬指标,各县区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创建办合同烟草、工商部门,扎实开展中小学校周围卷烟零售点摸底、取缔活动,较好地解决了这个历史遗留问题,为创建达标铺平道路。因此,笔者建议,在“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景点”等创建活动中,作为创建验收部门,一定要坚持标准,严格验收,确保控烟工作点面结合、稳妥推进,亮点突出,富有成效。

  三、教育部门“上好课《烟草专卖法》明文规定: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广大师生及家长都知道这一规定,但在现实中,这个规定几乎并没有起到很好的约束效果。事实上,在一些中小学学校周围,存在不少卷烟零售点。许多店主明知不能向中小学生售烟,但为了赚钱,常常采取整包拆零、赊账等不正当手段,诱惑中小学生卖烟、吸烟。对这个问题,烟草、工商、教育部门缺乏有效监管。老师即使发现学生有吸烟行为,也是“蜻蜓点水”式批评一下,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更何况有的老师也是吸烟者,经常在学生面前吸烟,无疑是为烟草做给广告,给学生做“表率”。为此,建议创建办在依法取缔中小学校周围卷烟零售点的同时,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控烟宣传,可以利用校园网站、校刊以及及师生会、家长会等平台,宣传“吸烟有害健康”、戒烟的好处以及《烟草专卖法》有关法律条文,让广大师生、家长自觉养成“抵制烟草、远离烟草”的良好习惯,共同营造“无烟校园”的良好氛围。

  四、卫生部门“做表率”。吸烟有害身体健康,卫生部门最有发言权和公信力。一要创建无烟医院。医院是患者就诊看病的地方,也是人流量相对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做到“两个严禁”:严禁医院内部设点烟草零售点或流动烟摊;严禁医生、患者或陪护人员在医院吸烟。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教育,不能姑息迁就。通过创建,营造控烟氛围,树立卫生系统控烟的良好形象。二要强化控烟宣传。发挥卫生系统在控烟宣传上的专业优势,组织医务人员定期深入单位、企业、街道、社区、乡村,采取讲座、展板、印发资料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吸烟有害身体健康”、如何戒烟等科学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对吸烟有害的认识,劝导吸烟者尽早戒烟,保护好身体健康。

  五、工商部门“严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大市场,自然包括卷烟市场。首先,要严格监管烟草广告。当前,在卷烟市场依然存在不少违规的烟草广告。比如,在零售户店外,经常发现烟草广告彩页,在客户商店柜台上的打火机、宾馆酒楼的擦鞋机上印制烟草广告;有的客户还利用网络、微信发布烟草广告;有的“礼品回收店”在在招牌、栏杆上张贴烟草“野广告”。对这些违规广告,工商部门要严格监管,依法查处,决不能让此类告肆意横行,扰乱市场。其次,要严格监管烟草行业的卷烟营销行为。要深入市场、入户进店,了解卷烟市场的真实需求,严查烟草公司向客户强压任务、捆绑销售等问题,严查不法烟贩违法收购、囤积、倒卖真品卷烟行为,严查卷烟无证经营和中小学校周围零售卷烟行为。通过严格监管,确保卷烟市场秩序稳定。

  六、烟草部门“严律己”。烟草行业受烟草专卖法保护,但作为烟草人,不能有“官商”思想,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界限。一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划组织生产经营,不得超计划、超范围生产经营;二要严格遵守《广告法》,不得随意发布烟草广告;三要严格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合理布局烟草零售点,不得违规办证,随意设置烟草零售点,特别是不得在中小学校周围设立烟草零售点;四要注重发挥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能与作用,进一步完善内管派驻机构,提升内管人员综合素质和工作使命感,严格内管制度,切实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行业内部生产经营秩序井然,严格规范,不出问题,树立行业自律的良好形象。

  总之,控烟势在必行,民心所向。笔者相信,在党和政府对控烟工作的日益重视下,有国家控烟办的“顶层设计”与积极实施,有新闻媒体、工商、卫生、教育、烟草等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配合支持,我国的控烟工作一定能深入人心,扎实推进,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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