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立法计划,《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将于7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自去年11月,控烟条例起草工作启动以来,重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通过召开座谈会、赴市内外调研等方式,听取不同群体的意见建议,确保控烟条例出台后行得通、真管用。
征求各方意见十易其稿
“控烟立法是一项综合性任务,需要凝聚大家的智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说,制定控烟条例,是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通过科学划定控烟场所、建立多部门监管执法机制等措施,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为了提高立法质量,从去年11月开始,起草小组就针对重点问题和焦点问题,赴部分区县,面对面征求相关部门、烟草企业、餐饮企业、宾馆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建议,并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部分市人大代表、专家、部分区县人大的意见建议。汇总梳理各方面意见后,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10余次修改完善。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控烟立法最重要的是要贯彻落实,所以控烟条例的可操作性成为关注的焦点。
在立法调研中,就有人大代表建议,控烟条例出台后,应及时配套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控烟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确保控烟条例贯彻落实。
场所划定和执法成焦点
在征求意见时,关于场所划定、部门职责、执法体制、处罚力度等关键问题成为大家关注和探讨的焦点。
“哪些地方属于公共场所,哪些属于控烟区,哪些属于限制区?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解释。”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张志辽说。
如果屡次劝阻无效,经营者该向谁举报?在前期征求意见中,“由谁执法”的问题也是讨论的焦点。
部分区县的公安机关表示,如果所有违反控烟条例的行为都归口公安机关执法处理,可能出现警力不足的问题。也有一些职能部门表示,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相对较强,全部归口公安机关执法,有助于提高法律的可实施性。
面对控烟监管中的难题,各地也在进行探索。从前期调研情况看,存在的争议集中在执法体制的设计和执法主体的确定等方面。如何在保证公平的前提下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以及是否可以引入互联网辅助执法技术,也存在争议。
另外,在调研中,有人大代表认为,控烟在不少场所存在一定的阻力。比如一些餐馆或娱乐场所,经营者担心控烟会影响经营,对于吸烟者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条例起草小组在渝中区调研时,新华酒店副总经理王静就表示,尽管酒店大堂摆放了“禁止吸烟”的标识,也没有摆放烟灰缸,但还是会有客人在酒店大堂吸烟。工作人员进行劝阻后,有的客人灭了烟,有的却不听劝,继续吸。
可在高层建筑设吸烟点
公民有吸烟的权利,也有不吸烟的权利。立法一方面要保护市民不遭受二手烟的危害,也要保护吸烟者的权利。
控烟条例起草咨询专家组成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杨小伶认为,立法是保护老百姓免受二手烟危害的最好方式,非常有必要。
在调研中,也有人大代表提出,在高层建筑内,特别是电梯使用紧俏的老旧高层写字楼,让烟民全部下楼吸烟不太现实,可以适当设立吸烟点,比如在超高层建筑的避难层设立吸烟点。
据悉,对于前期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梳理、逐条研究、充分吸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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