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控烟工作中,烟民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不得不承认,这两年,控烟工作得到了快速推进,尤其是“健康中国”运动为控烟工作照明了道路,并为控烟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前进纲领和具体行动指标,这使得控烟工作得以进入一个最顺利、最见成效的发展阶段。我们一边欣慰于控烟工作的有效开展,但另一方面也越来越发现,在越演越烈的控烟运动中,庞大的烟民群体日趋沉默,烟民逐渐被塑造成了一个“敌人”的角色,甚至成了文明社会的“假想敌”。
从对烟草的争议转向二手烟对他人的危害,是控烟宣传一个重要的转折点
是从什么时候,控烟的方向 从对烟草的争议转移到对烟民的讨伐了呢?
梳理一下时间线,这个转折点是从河南电梯劝烟案开始的。
2017年5月2日,郑州医生杨欢因在电梯内劝阻段肖礼抽烟,两人发生争执。十多分钟后,69岁的段肖礼突发心脏病死亡。段肖礼的妻子田九兰将杨欢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40余万元。
2017年9月4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杨欢向死者家属补偿1.5万元。田九兰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郑州市中院。
2018年1月,该案在郑州市中院二审公开宣判,法院撤销要求杨欢补偿死者家属1.5万元的民事判决;驳回田九兰的诉讼请求。
这起因吸烟引发纠纷的民事案件,因为造成人员的死亡而引起全国关注,从此案之后,控烟舆论开始将宣传的重点转向二手烟的危害。
什么是二手烟?
二手烟是指由吸烟者在吸烟过程中吐出的“主流”烟草烟雾及由点燃的卷烟或其他有烟烟草制品排放到环境中的“侧流”烟草烟雾。
也就是说,烟民只要抽烟就会产生二手烟,而二手烟会对周围的人造成健康影响,而且宣传中还提到,这种二手烟的危害甚至超过吸烟者本人吸烟的危害。
这就厉害了。
自从控烟宣传重点从“吸烟有害健康”转移到“二手烟影响他人健康”,就直接将烟民推到了控烟的对立面,由控烟引发的对烟草本身的争议也扩大到对“吸烟是不道德”的人身讨伐层面。
吸烟从此变成一个道德问题
在这样的舆论操控之下,社会无端增加了一对“烟民”和“非烟民”的矛盾对立群体。随着这种舆论氛围的进一步渲染,控烟工作的进一步推进,这一对群体的矛盾冲突也越来越频繁和激烈。
吸烟本身只是一个成年人生活方式的选择,但一旦上升到道德层面的高度,在这种冲突事件中,烟民身份使争议的一方天然先“矮”了一截,事件看似平息,其实积怨却埋在心里,时间长了,压抑的久了,必然会在某时爆发。
吸烟矛盾不断产生就是一个证明,但在这种冲突中,其实没有赢家。从媒体报道的角度看,非吸烟人士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劝阻吸烟没有受到关注,更多地是报道他(她)们受到身体上的伤害,但吸烟人却受到了大范围的指责与惩罚,他们在心理上和身体上的伤痕是无人为津的,因为道德上的“先天不足”,吸烟人群从掏出烟支的那一刻就是错的,或许他们的伤在大众看来都是咎由自取。
2018年,宁波一位男士同样在电梯内劝阻吸烟,被对方打伤;北京一位女士在向餐厅多次反映无果后,准备拍摄视频曝光隔壁桌吸烟的食客,遭到威胁;2019年1月3日晚,几名游客因吸烟问题在澳门银河酒店门口与当地警察发生冲突。3名男性游客被拘留并移交给当地检察院处理……
但同样是老百姓,难道吸烟的老百姓就一定比不吸烟的老百姓没有素质吗?这肯定是不对的。问题不在于吸烟,更多地在于舆论的引导,在这种引导下,对烟民的歧视氛围开始形成。
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人,开始居高临下
二手烟甚至三手烟对健康的影响,激发了大众对吸烟行为的厌恶、对吸烟人群的怒视,并且成功将这些厌恶与怒意转变成对控烟工作的无条件支持,在这个过程中,所谓烟民的权利、对私人空间的侵犯其实都被掩盖了。
只要是为了控烟,所有的做法都是正确的。
这种道德层面的天然制高点,助长了控烟执法人员的理直气壮,执法方式也逐步走向“过激”:
《南方都市报》曾经报道过一个案例:
深圳禁烟督察队突击检查一栋写字楼,在总经理办公室内发现塞满烟头的烟灰缸,总经理情绪激动,与执法人员争执后选择报警,声称未经事先沟通进入个人办公室,侵犯个人利益。
今年二月份北京一张烟民坐在街头吸烟被环卫工人驱赶的照片也充满尴尬与失落:
2020年7月3日,北京延庆永宁镇一饭馆经理因在自家饭店内吸烟被指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四条“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和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的规定,永宁镇综合执法队对该饭馆经理进行了处罚。
对吸烟明星人物的全民讨伐,也使社会对吸烟者的敌对氛围更为浓烈,无论多么耀眼的明星,只要被拍到吸烟的照片,无论是在公开场所还是在私人馆所,必定会被批判的灰头土脸,公开道歉。
留给普通烟民的也只能是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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