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红网(长沙)报道 2月1日,参与协调“郑州撤梯案”的河南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党政办副主任李自强接受媒体采访。在采访视频中,该领导后面墙上贴着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然而手上却拿着烟雾缭绕的香烟,前面放着大大的烟灰缸。虽然这一幕仅有短短10秒,但也被许多眼尖的网友发现了。(2月4日 央广网)
李自强关于“郑州撤梯案”的回应是否站得住脚,暂且不论,但就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面对镜头气定神闲的吸烟之举,也足以引爆舆论。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领导干部不得在禁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要把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
可见李自强不仅没有做到通知中“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要求,而且在有醒目“禁止吸烟”标识的场所吸烟,可谓“罪加一等”。或许有人会说,李自强只是一时大意,才让自己吸烟的举动暴露在了媒体的镜头之中。但这些下意识的细节或许能反映出更深刻的问题,连有记者与镜头的场合,都敢如此明目张胆吸烟,那平时吸起烟来肯定更是无所顾忌。可见所谓的“禁止吸烟”标识,在其眼中只是不折不扣的摆设罢了。
吸烟有害健康已成全社会共识,各地也在不断加大控烟的力度。国家之所以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就是因为党政机关在社会上有示范、标杆的意义,身为领导干部,理应以身作则。可恰恰领导干部公共场所吸烟成了很多地方与单位控烟的老大难问题,尽管有《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地也都有出台控烟条例,但如何监督领导干部的吸烟行为,却似乎一直没有好的办法。
就拿此次李自强面对媒体采访镜头吸烟一事而言,如果不是眼尖网友发现了“破绽”,其在禁烟场所吸烟的行为恐怕还将继续下去。用“同级不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群众无法监督”来描述领导干部吸烟监督难,再准确不过。
对于“自我暴露”的李自强,该如何处理呢?《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领导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即便李自强的行为造成了恶劣影响,“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也是个较为空泛的规定,难以形成真正有力的惩戒。
官员受访吸烟已成热点舆论事件,不仅民众关注后续处理,处理结果如何也具有极强的导向意义,希望当地能真正“严肃处理”,维护各项控烟通知、条例、法规的权威,让领导干部吸烟问题不再是控烟进程中的老大难。当然,在如何监督以及处理领导干部吸烟问题上,制度还要继续发力,让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处罚规定也能得以细化。从而,让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也让“禁止吸烟”标识不再陷入虚置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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