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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个人在办公室内吸烟被罚50元

2017年06月14日 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 作者:李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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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南方都市报(深圳)报道  6月12日,深圳新一轮控烟执法督查“车轮战”在深圳市坪山区大万文化广场的写字楼展开第四场行动。短短一小时,执法人员发现并处罚了4名“烟民”,有一家公司和该写字楼物业管理公司被处以行政警告处罚,并被责令限期整改。其中,一名烟民在公司内的个人办公室抽烟,也被处以50元罚款。

  个人办公室

  属不属于禁烟场所?

  此次行动是由深圳市控烟办组织,市卫生监督局牵头,坪山区卫生监督所、市健促中心和市控烟协会参与。

  在该写字楼8楼,督查队一行经过一家名为“利某源防伪科技公司”时,市控烟办的工作人员透过透明玻璃门看到,一名穿黑色衣服的男子正在办公室边抽烟边喝茶。当督查人员走进其办公室时,黑衣男子一脸错愕,但当卫监人员拿出控烟条例和宣传单张,男子立即意识到是手中的烟“惹了祸”。“我知道公共场合要控烟,但是不知道原来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抽烟也不行。”男子解释。

  为什么个人办公室属于禁止吸烟场所?市控烟办介绍,《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明确规定,室内禁烟场所是指有顶部遮蔽且四周封闭总面积达50%以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所有空间,当然也包括个人办公室。个人办公室并不是严格的私人区域,个人办公室经常有员工或客户出入,只要在个人办公室内吸烟就会影响到其他人。更为严重的是,如果个人办公室空调属于中央空调,吸烟者在个人办公室吸烟产生的二手烟会通过空调循环系统流动到其他房间,这样会让其他房间的人吸二手烟,烟草烟雾残留物还会滞留在空调系统,之后产生三手烟,对人体健康危害更为严重。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执法人员对该男子现场开出50元罚单。

  物管人员:

  这阳台难道不是吸烟区?

  在该写字楼进行控烟督查时,记者发现,除了电梯口墙面,控烟标识少之又少,仅有的控烟宣传单张上也没有投诉举报电话。该写字楼物管人员承认,物管在控烟条例的普法工作上有所欠缺,对客户和员工都没有进行充分的控烟教育。当执法人员问起“吸烟区”范围时,该物管人员指着走廊称,“这里就是吸烟区啊!不是说阳台可以当吸烟区吗?”在执法人员的讲解下,该物管人员才修正了对“吸烟区”的认识误区。

  在写字楼阳台设置吸烟区是否合理?市控烟办表示,绝大多数阳台不符合吸烟区的设置条件,它属于《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明确规定的室内禁烟场所。此外,在阳台吸烟,二手烟比较容易通过走廊或门窗进入主建筑物内部影响他人。吸烟区设置为不得靠近人群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的室外区域,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设置明显的指引标识,配置烟灰缸等盛放烟灰的器具,并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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