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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火险等级以上大风天禁止室外吸烟

2017年05月23日 来源:《生活报》 作者: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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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生活报》报道  5月19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府获悉,为加强春季防火工作,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及连营火灾事故发生,特发布春季防火命令,高火险等级以上大风天,禁止以柴草、木柴、木炭、煤炭等为燃料的生活用火和餐饮服务业的经营用火,禁止室外吸烟、烧荒、烧垃圾。

  各级政府要集中开展一次以在建施工工地(装修改造工程)、粮食仓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商场、宾馆、歌厅、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和福利院、养老院、幼儿园等弱势群体集中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火灾隐患。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所属单位消防工作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公安、消防等监督执法部门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做好大风天火灾防范工作。高火险等级以上天气,禁止以柴草、木柴、木炭、煤炭等为燃料的生活用火和餐饮服务业的经营用火;禁止室外吸烟、烧荒、烧垃圾;禁止室外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和能散发火花的生产作业;禁止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凡5级以上大风天气和高火险天气,各级政府要拉响火警警报,并逐级下达禁火命令。严查大风天动火、烧荒、电气焊等违章用火行为;严查在人口密集区燃放孔明灯,在非指定区域祭扫烧纸等不文明行为。供电部门要对三类输配电线路停止供电。对春季防火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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