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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无烟环境立法研讨培训会在汕召开

2015年12月14日 来源:南方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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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南方网报道  近日,受广东省卫计委委托,由省疾控中心、省公共卫生研究院主办,汕头大学医学院协办的广东省无烟环境立法研讨培训会在汕大医学院召开。来自世界卫生组织、国家及全省各地的疾控专家、学者齐聚一堂,探讨无烟环境立法的条件现状与意义,并为控烟立法建言献策。

    据了解,我国仅卫计委的部门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8条中有“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相关规定,但内容较为简略。据统计,广东省的吸烟率处较高水平,总吸烟率达20.1%,男性吸烟率为37.2%,女性为2.0%;广东18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为31.6%,其中男性吸烟率为60.1%,女性为2.5%。与此同时,广东二手烟暴露情况严重,不吸烟居民二手烟暴露率为63.8%,男性60.9%,女性66.6%,其中70%几乎每天受到暴露。吸烟不仅危害身体健康,同时也会阻碍社会可持续发展,因此控烟势在必行,控烟立法“箭在弦上”。而据汕大医学院相关研究项目显示,汕头吸烟及二手烟暴露情况也非常严重,市民缺乏对二手烟危害的了解。不过,超过90%的受调查者(包括烟民)表示愿意在公共场所禁烟。因此控烟立法在我市也具有可行性条件。

    据悉,广东省控烟立法已被纳入“十二五”立法计划,《广东省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列入2015年立法预备项目。一旦控烟立法,相关法律条文将更严格、更细化、更具可操作性。届时,我省控烟条例对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列举将更全面,并将明确公众的权利,对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内容全面禁止;同时将明确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比如禁止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200米内销售烟草制品等。

    控烟立法后,许多公共场所吸烟行为将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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