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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库尔勒: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情况喜忧参半

2015年01月06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天山网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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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天山网报道    点上一支烟,视若无人地在公共场所吞云吐雾,这样的行为常常令市民皱眉,虽然“你有吸烟的自由,但你以后就不能自由吸烟了。”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我国首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被网友称为“最强禁烟令”。这是我国首次拟制定行政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控烟,该《条例》若获通过并严格执行,部分室外公共场所也将全面禁烟,违反者将被罚款。

    对于即将出台的《条例》,又能否推动梨城烟民控烟迈出实质性步伐,减少和消除烟草危害?

    政策解读室外公共场所部分区域纳入禁烟区

    近日,记者从互联网上看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条例》内容明确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此外,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烟。

    《条例》规定,“室内”是指有顶部遮蔽并且有两面以上侧墙的任何空间,包括楼梯、走廊、地下通道、楼道间等,这些被吸烟者用来享受香烟的场所,都被算作“室内”,进入了禁烟的范围。

    此外,室外公共场所的很多区域也都成了禁烟区。如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的公共场所区域;高等学校的教学区域;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

    《条例》还规定,违反者将被罚款。个人违反,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或机构,未实行全面禁烟或者未按照规定设置吸烟点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如有人在禁止吸烟的经营场所内吸烟,却又不听劝阻的怎么办?经营者可要求吸烟者离开该场所,而吸烟者无权向经营者索回已经消费的费用;已经接受服务但未支付费用的,应当支付。也就是说,你吃饭时吸烟了又不听劝阻,那么你可能被赶出饭店,但饭钱还是要照付。

    为了调动政府部门的控烟积极性,《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制定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绩效考核,同时给予经费保障。

    现象一 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情况喜忧参半

    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部分人能够做到。记者在调查时发现,网吧、KTV、饭馆等场所的情况不容乐观。

    在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的辰铭网络会所,虽然吧台和墙壁上均张贴着禁烟的提示,但多数网民对此“视而不见”,依旧吞云吐雾;在和合家园小区附近的龙行网吧内,抽着烟上网的人也不在少数。一名网管人员无奈地说:“有网民吸烟时,我们便上前劝阻,但过一会儿,网民又趁我们不注意时吸烟,我们也不好强行制止。”

    近日,在小康城饮食街内的一家饺子馆,记者发现有消费者在就餐时吸烟,而餐馆的工作人员并未制止。“如果店内禁止吸烟,客人可能会有抵触情绪。总不能因为顾客吸烟就把别人赶出去吧!”该饭店老板说。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在广场打牌聊天的人、在公共汽车站等候车辆的旅客吸烟现象也比较严重。“打扫卫生,清理出来的烟头非常多,且烟头有时会卡在地砖的缝隙中,非常不好清扫。”在库尔勒市人民广场,一位环卫工人抱怨道。

    相比而言,医院和火车站的状况比较好。在市区很多医院门诊的楼道内都有明显的禁烟标志,也未发现有人抽烟。偶尔有抽烟的市民,也都自觉到医院的外面抽。

    在库尔勒火车站候车大厅的墙壁上均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在候车大厅里也没有看到有抽烟的旅客。工作人员说:“候车厅里有巡视的工作人员,专门制止吸烟的行为。如果有旅客想抽烟,我们会引导他们去吸烟室。”

    记者发现,KTV及酒吧等娱乐场所是抽烟的重灾区,这些场所在明显位置均有禁烟标志,但在包厢甚至大厅里,依旧烟雾缭绕,烟灰缸随处可见。

    相对于公共娱乐场所,库尔勒市各大酒店的控烟措施稍微好点。有些酒店包厢和餐厅划分了吸烟区和无烟区。但记者发现,有的吸烟区和非吸烟区之间完全没有间隔,这样的分区意义并不大。顾客在非吸烟区吞云吐雾,服务员拿他们没有办法。

    现象二 室外公共场所吸烟大有人在

    如果在室内不吸烟已被大多市民接受,那么“禁烟令”中禁止吸烟的室外公共区域,市民能做到吗?

    近日,在下班高峰期,记者在库尔勒市人民东路交通银行公交车站等车,看到有两位男士正在人群中吞云吐雾,烟雾顿时四散开来,此时站在两位男士周围的市民纷纷转身。

    “我能接受抽烟的人,但我受不了有些人在人流密集的地方抽烟。”市民刘茹说,她在等车时,经常能看到吸烟者,让她很不舒服。

    记者欲采访一位正在吸烟的男士,他见状掐灭了手中的烟后便离开了。另一位正在抽烟的男士认为,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吸烟没什么。当记者提到《条例》规定,室外公交车站等候区域也将全面禁烟时,这位男士表示以后会多加注意。

    对于《条例》的提出,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吸烟者多表示支持,应该照此规定执行,而“烟民”则直呼“受不了”。

    今年27岁的陈先生说,上高中时他就染上了烟瘾,现在已经抽了十几年的烟。陈先生坦承自己会在一些公共场所吸烟,特别是饭店里;但如果有小孩在场,他会控制不抽。对于新禁烟令,他表示会选择去室外吸烟点吸烟。

    罗女士是某单位的办公室职员,自称是二手烟的受害者。每周一单位的领导开例会,她负责会议记录。

    “好几个领导是老烟枪,开会时香烟是一根接着一根,整个办公室可以说烟雾弥漫,呛得我难以呼吸。每次开完会,我的鼻子都很难受。”罗女士说,禁烟令出台后,希望领导能有所改善。

    在走访商家时,记者发现大多数商家表示支持新的禁烟规定,认为经营环境好了,才能吸引更多的顾客;但也有商家表示,如果不让顾客吸烟,可能会影响店里的生意。

    市民杨先生说,他有近三十年的烟龄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所以想戒烟了。

    记者咨询了巴州人民医院呼吸科的医生,突然戒烟是不会出现内分泌失调的问题,也不会出现其他大问题。由于烟草中含有大量的尼古丁等毒性物质,戒烟初期,戒烟者大多会有不舒服的症状出现,这是由于长期吸烟导致,在身体里聚积了一定量的毒性物质。

    新规 新禁烟令让禁烟有法可依

    2011年,卫生部颁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于禁烟的主要要求是“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的警示语和标志。”

    “目前库尔勒市的公共场所,如餐馆、网吧、办公楼等都张贴了禁烟标志。”库尔勒市爱卫办主任张建华说,由于法律法规的缺失,这些规定并没有强制性。如果有人在公共场所抽烟,只能以引导和教育为主。

    张建华介绍,为了进一步加大全市控烟宣传力度,近年来,库尔勒市爱卫办对全市的商场、超市及公共场所禁烟标识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发现大部分超市都能在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识。她说,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更能引导市民树立控烟意识,使市民养成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习惯。

    此外,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对被动吸烟和环境烟草烟雾危害的认识,营造无烟、清洁、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公共环境,在无烟日当天,库尔勒市爱卫办还要求梨城所有售烟区停止售烟一天,并摆放“今日无烟”等醒目提示牌。在活动当天,还组织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火车站、超市等场所围绕“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主题展开控烟宣传活动,号召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公共场所和人群聚集地方的吸烟行为。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首次拟制定行政法规在全国范围全面控烟,提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及部分室外场所禁止吸烟,并确定了个人、单位违规的处罚标准。对此,张建华认为,控烟进入立法程序值得期待。如果《条例》顺利颁布,在公共场所禁烟时将有法可依,并有了相应的处罚标准。

    记者感言

    对违规吸烟行为说“不”

    在公共场所里,经常发生这样的情形:吸烟者肆无忌惮,旁观者忍气吞声。这种放任是对违规吸烟行为的最大纵容。在公共场所吸烟,伤害的是周围人的健康,“二手烟”受害者应当理直气壮地站出来,从保护自身权益的角度出发,大声对违规吸烟行为说“不”。

    相信只要所有二手烟的受害者都能够站出来、喊出来,人人都做监督员,再加上法律法规的约束,公共场所违规吸烟的现象就一定会大大减少。

    相关链接

    ●1987年,国务院颁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在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

    ●1991年,卫生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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