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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控烟”走在陕西省前列 但仍需发力

2014年12月31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安康特快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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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安康特快报道    11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我国首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将在近期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从“宣言”到“立法”,如何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又成了市民们广泛关注的热点。那么,面对“史上最严禁烟令”,陕西省安康市在“双创”的基础上,是否能“控”住烟民们在公共场所“吞云吐雾”呢……

  调查:公共场所禁烟标识明显

  “本想着买东西时抽一根烟,没想到不让抽,只好熄灭了。”在商场内被劝阻吸烟的李先生很是尴尬地告诉记者。当记者告诉他新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施行后,在公共场所抽烟可能面对“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时,他很吃惊地说:“这事儿我还真不知道!既然要罚钱,以后就只好忍着吧。”

  随后,记者在城区的几家医院和火车站、汽车站看到,显眼的部位都张贴有“禁止吸烟”的标识,并且设有“吸烟区”的指示箭头。采访中,不少有烟瘾的市民表示,最近一段时间也知道了这一《条例》,并且走在公共场所内,看到许多地方有这样、那样的禁烟标识,再看看干净的地面,确实不好意思拿出烟来抽了。

  控烟:安康市走在了全省前列

  提起控烟,市健康教育所所长邬一君说:“控烟,从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在我国正式生效算起,也有8年光景。2011年,原国家卫生部等四部委曾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控烟工作的通知》,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和公共场所内严禁吸烟,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这些,都极大地带动了广大群众加快形成保护公共环境和尊重他人健康的良好社会风尚。虽然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但想全面控烟在中国仍不容乐观。”

  “然而在安康,公共场所控烟却走在了全省前列,这主要得力于我市几年坚持不懈的‘双创’工作。”邬一君介绍说,在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中,公共场所控烟是一项重要的评估指标。2010年,卫生部又将安康确定为全省的控烟项目单位之一。为达到双创要求和实施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实施方案,2010年8月,安康市出台了《安康市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在托儿所、幼儿园及青少年活动基地,医疗机构的候诊区、诊治疗区和病房,各类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以及师生集中活动的场所,会议厅(室)、集体办公室和公共汽车、铁路、长途客运的售票厅、候车室等各类公共场所和区域全部禁止吸烟。通过三年的创建,到2013年底,已有254家单位被命名为“无烟单位”,并在全省的医疗卫生系统控烟督导评估中,安康市多次位列全省第一。

  部门:《条例》有助于推进全面控烟

  据了解,即将实施的“史上最严禁烟令”明确规定,所有的室内公共场所将全面禁止吸烟,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室外区域、健身场所、高校、妇幼保健机构及医院、公交车站室外公共场所也是全面禁止吸烟区。并对个人违反“禁烟令“作出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改正,并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之所以称这次出台的控烟条例为‘史上最严禁烟令’,是因为它有针对性,罚款金额多少、哪些部门来执行都有明确规定。从‘宣言’到‘立法’,表明了我国对公众健康权的保障,将在法律的框架下执行,是社会的一大进步。”采访中,多个部门的领导都这样表示,《条例》的出台,必将促进安康市公共场所控烟稳步推进,但要实现全方面控制,还得多部门联合,共同发力。同时,《条例》也提醒广大市民,经常吸烟的人最好从现在开始,改掉自己随地随处抽烟的习惯,对自身和他人的健康负责,也不至于使自己因违法而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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