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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卫士在行动

2014年11月25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深圳商报》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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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深圳商报》报道    从2014年3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正式生效,广东省深圳市所有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和部分室外场所将全面禁止吸烟。

  作为市政府六大控烟执法部门的卫生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医疗机构、学校及其他部门管辖范围外的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控烟工作。全市卫生监督机构第一时间启动控烟条例专项监督执法行动,在没有增加执法人手和成本的条件下,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开展密集执法,对控烟整改不到位的控烟场所、发现问题的场所、不听控烟劝导的个人,依据《条例》处罚标准进行行政处罚,并利用典型的处罚案例,采取丰富多样的方式营造强大的法治氛围。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不仅开出了条例生效后的首张罚单,所取得的经验更在10月底在深圳举行的中国控烟领导力培训班及高层研讨会上,赢得了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卫计委专家的高度好评。

  卫监执法人员打响控烟“第一枪”

  上世纪90年代末,深圳的控烟工作曾走在全国前列,1998年出台了内地第一部地方性控制吸烟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尽管条例对于深圳的无烟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并促使深圳在2007年获得了“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称号。 但由于《条例》执行操作性差等因素,导致实行14年来未开出一张罚单。

  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同时实现遵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承诺,深圳于2009年启动了《条例》修订调研工作。历时4年,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并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与此前已实施相关法规的城市相比,深圳《条例》的处罚金额最高,而且控烟不力的场所和负责人也将面临处罚。

  《条例》实施前,深圳市卫生监督部门就做好了人员和物资等准备工作,印制了大量宣传画册、海报和拉页等材料,执法人员深入到各个所辖场所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市民对烟草危害和《条例》禁烟规定的知晓率大幅提升,社会关注的焦点始终是《条例》能不能落到实处,真正开出罚单。

  3月8日,经过一周的宣传和劝阻后,第一个密集执法周开始,执法人员开始了控烟监督执法工作。上午7点半,龙华新区卫生监督所就在观澜人民医院开出了新《条例》实施后的首张罚单。执法人员对在门诊大楼后门违规吸烟的两位男子进行了拍照固定证据,并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两人各处以50元的罚款。

  全市卫生监督部门在首个集中行政处罚周对单位发出警告行政处罚69宗;对违法吸烟个人做出行政处罚16宗,处罚金额共800元。

  不留死角开出金额最大个人罚单

  《条例》将所有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及部分室外场所等16类列为禁止吸烟场所,成为目前国内城市控烟立法禁烟场所最全面的规定。

  据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工作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服务的教育或活动场所及其他学校、培训机构;医疗与社会福利性机构;金融、邮政、电信、股票交易等营业场所;政府大型活动增设的室内区域;公用电梯间及其室内等候区域均属卫生控烟执法的范围卫生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执法的场所,而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不足600人。怎样才能破解人手不足的难题呢?卫生监督部门采用了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既在日常监督中增加控烟监督项目,又对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

  像3月14日是《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首个密集执法周的最后一天,卫生监督部门就选取了福田区人民医院和招商银行大厦进行控烟监督。市卫生监督局不断汇总全市卫生监督部门控烟监督执法情况,并从中梳理问题和线索。首个密集执法周后,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就发现,在各类公共场所中,公立医院控烟工作力度较大,但也有个别民营医疗机构做得还不够规范,部分银行和小区禁烟标识张贴不够规范。市卫生监督局立即向深圳各银行总部发出了控烟提示,并通过住建局向各物业公司下发文件要求。卫生监督部门还反复对前期开出整改的单位进行回访,如果控烟不力的情况仍未改正,这些场所将依法被处以3万元罚款。

  深圳作为全国最大的陆路口岸,每年出入境旅客超过了2亿人次。口岸是深圳这座城市的形象,也是“国门”所在,加上来往旅客很多对于深圳控烟条例的实施还不了解,如何不让口岸成为控烟工作的“黑点”,卫生监督部门也想尽了各种办法,除了与口岸管理部门反复沟通,落实吸烟区的设置、在显眼位置张贴标识外,将口岸保安人员纳入督查劝阻员,要求商铺负责“门前三包”,吸烟区设置明显,还增加了日常监督的频次,不定期对各口岸开展控烟巡查执法。

  卫生监督控烟执法工作不留死角。有的吸烟者认为在办公场所吸烟不会被发现,没想到也遭遇了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处罚。在大鹏新区就有两位在室内工作场所违法吸烟,因不听劝阻,被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处以200元罚款,成为《条例》生效后,金额最大的个人罚单。

  利用集中行政处罚行动夯实控烟基础

  《条例》实施半年后,经过积极的探索实践,市卫生监督部门摸索出了控烟监督的经验,也取得了一些成效。

  卫生监督部门明确分工,不同科室分别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教育、教学、活动服务的教育或活动场所、口岸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监管对象的控烟场所及室内工作场所进行监督执法。为了规范执法程序流程,提高控烟执法水平,市卫生监督局重点抓了三项工作。

  一是根据《深圳市控烟执法工作指南(试行)》制定了适合卫生监督部门的《深圳市卫生监督系统控烟执法工作指南(试行)》,《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各执法部门的执法范围以及执法检查内容,规范了控烟执法流程和工作流程。执法流程包括控烟场所控烟执法流程、个人控烟执法流程以及其他违规行为执法流程。

  二是组织开展监督执法骨干培训,为使各区监督执法人员了解、熟悉和掌握《条例》的内容和执法工作程序,该局组织举办了多期控烟执法师资培训班。各区卫生监督骨干培训后积极开展管理相对人培训,宣贯控烟工作。

  三是开展控烟条例专项监督执法行动。根据市控烟办统一安排,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在为期三个月的集中行政执法行动,对控烟整改不到位的控烟场所、发现问题的场所、不听控烟劝导的个人,依据《条例》处罚标准进行行政处罚,并利用典型的处罚案例,采取多种方式营造强大的法治氛围,得到了全市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认可。

  进入6月之后,控烟工作进入常态化,卫生监督部门在做好投诉查处的同时,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力求将控烟执法有效、深入地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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