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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一宾馆摆放吸烟器具被罚款500元

2012年09月21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中新网编辑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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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中新网编辑整理  四川泸州古蔺县黄荆乡川林民族村寨(宾馆)在室内设置有吸烟器具,未按要求限期整改,日前,古蔺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对其罚款500元,并要求立即纠正违法行为。这是古蔺县首次对公共场所控烟实施行政处罚。

  据介绍,古蔺县卫生执法监督人员对黄荆乡的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黄荆乡川林民族村寨在室内设置有吸烟器具,未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卫生监督员当场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完善。

  在整改期限届满后,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对川林民族村寨进行复查,发现其未对卫生监督员提出的监督意见进行整改,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遂对该宾馆立案调查。

  经调查,违法事实存在、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因此对川林民族村寨实施了罚款500元、并立即纠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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