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深圳拟修订控烟条例,将大幅提高罚款额度,且新增不少罚款项目。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在控烟区吸烟罚款额度,将从20元提高到500元,而对控烟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的罚款,将从500至3000元提高至3万元。
深圳此次修订控烟条例,理据是现行法规责任过轻、不具有威慑力、控烟效果有限。对此,笔者是持保留意见的,控烟的关键在于民众意识的提高和习惯的养成,而非“严刑峻法”的惩罚。近几年来,市民的控烟意识大幅提高,特别是机场、地铁、超市、商场,控烟效果尤其明显,偶有烟民犯禁,被提醒后也能主动熄火。这说明,在全民控烟的呼声中,在社会公德的约束下,控烟是有明显的效果的。
政府所谓的现行条例不具威慑力,应该是针对“罚款20元”的罚则吧。其实,罚款是否具有威慑力,关键看能否真正执行,能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要做到了,那就会具有威慑力。要命的是,控烟条例实施15年了,有关部门没有开出过一张罚单。控烟处罚条例长期被执法部门虚置,这才是法例不具威慑力的根源所在。
现在将把个人罚款提高到500元,当然,这个数目比20元更让吸烟者感到肉痛。但罚款一下暴涨25倍,不能不让人怀疑政府的修法初衷,老百姓会问一句,你这是想控烟呢?还是想罚款创收?其实,老百姓的怀疑并非空穴来风,去年深圳市本级税收收入少了18个亿,但罚没收入多了9 .5个亿,民间一时有“税不够,罚来凑”之说,而财政部门在否认此说之后,也羞答答地承认交警执法力度加大。
所谓的“20元罚款”不具威慑力,其实,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20元的罚款不具诱惑力,所以执法人员没动力,所以15年没有开具过一张罚单,所以才执法效果不佳。现在要把罚款提高到500元,那么利益的诱惑来了,执法的动力也来了。于是,处罚权也由卫生扩展到教育、人力资源、交通、公安、市场、文体、民政、城管、经贸等12个部门,大家排排坐吃果果,利益均沾,多好的算盘!
笔者并非是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政府的,只因政府这种“以罚代管”的做派其来有自,没有利益只有责任的事没人干,有了利益缺少责任的事一窝蜂地上。而且,现在政府的财政基本不透明,深圳每年21.5亿元的罚没收入,都来自哪里又流向了哪里?又有多少进了部门小金库抑或私人腰包?老百姓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
另外,500元这个处罚金额也是值得商榷的,为什么不是100、200?治安处罚法里有大量的违法行为,罚款在200元以下,而吸烟远比那些行为情节轻微,却要罚款500元,如此自定标准是否太高了?是否随意性太大了?窃以为,深圳控烟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在罚款标准上应参照国家有关法律,而不应另搞一套,与国家法律缺乏协调。所谓的罪刑法定、罚当其罪,即犯多大的罪就受多大的惩罚,这样才合情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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