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的禁烟令早有耳闻,这次是新瓶装旧酒吗?不是,我们2009年听过的那次禁烟令只是《通知》将要制订之前的吆喝,现在,禁令要正式实施了。只是总觉得哪里不舒服,广电总局的这条禁令真有点皇帝不急太监急的意思。
向来就非常讨厌烟味,讨厌在公共场合毫无顾忌抽吞云吐雾的人。但是,影视剧中的烟是不是就该禁呢?我们可以来探讨一下。因为广电总局“禁烟”的理由是:超过1/3的青少年是在看了电影后学会抽烟的,不吸烟的青少年如果其偶像吸烟,则他们对吸烟行为认同的可能性提高16倍。广电总局可能认为,影视剧中的吸烟镜头有行为示范效果,会对价值观正处于摇摆阶段的青少年产生不良的影响。
广电总局用心可谓良苦。然而,禁烟这件事,约束力在政府、在社会、在家庭、在校园,在整个禁烟控烟机制的每一个环节,都尽到治理和监督的责任。影视剧这样的文艺作品又如何承担这样的“政治任务”和“公德心”呢?
作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方,中国承诺2011年1月9日前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实现100%禁烟。然而,中国的作为怎样,恐怕人人心知肚明。因此,真正应该着急的人,应该是惩戒缺失的立法部门,是应尽监管之责的以发改主任为组长、卫生部和外交部为副组长,八部委(财政部、国家工商局、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组成的履约协调机构。而中国控烟协会,你们不把触角伸向烟雾缭绕的餐厅、剧场、公共场所,去督促和问责玩忽职守的政府机构,而非要把触角伸向影视剧,成为广电总局“禁烟令”背后的推手,实在有不务正业之嫌。
况且,艺术是真实生活的映射,时尚剧中写字楼的格子间里不出现烟草尚可理解,但如果生活场景设置在酒吧、窝棚、车间,没有烟草,就像是赵本山出来没戴他那顶蓝帽子一样,没了味道。有了烟草,才是一个自然而然的存在,因为,生活就是这个样子的,你没必要逃避它、故意地绕开它。导演高希希表示:“没有了烟,有些细节可能会少点东西,考虑到时代背景、社会环境以及旧版角色以抽烟为标志性符号等因素,有时吸烟镜头是需要的。”华谊兄弟方面也用《风声》为例,说明了此类镜头为剧情服务的必要:“如果剪掉这些镜头,很难表现国民党军的纸醉金迷。比如李冰冰在片中就有大量吸烟镜头,她的内敛、她的沉思都在这些镜头中体现出来了。”
禁烟不力,就拿影视作品开刀,不会让人看到有关部门的决心,只会看到他们的鲁莽、愚钝和不作为。妄图用影视剧的“纯洁”来保证下一代的健康,这样的逻辑不通,这样的思维也太过粗线条。吸烟说到底是个人的选择,但正是因为涉及了“公共”二字,才让人对它颇多非议。但影视剧说到底不属于公共场所的范畴,只问你简单一句话:你看电影电视的时候,里面有人抽烟,能闻到味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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