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小看这几个百分比的变化,一年就能够做到法定控烟场所吸烟缩水一半,每两起吸烟就有一次被劝阻的水平,那么我们很有希望在几年内看到公共场所基本无烟的上海。看来这个控烟条例相当管用,作为我国第一个省级控烟法规,上海在这方面的探索已经初见成效。
不过,我们又得清醒地认识到,《条例》只是一个法律依据,公众的健康意识和参与是控烟工作的基础。前不久在北京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一名上海市民去旅游时,为了劝阻和监督咖啡馆里的吸烟行为,在拍照取证时,被吸烟者恼羞成怒殴打致伤。事后相关分析表示,在上海是允许市民通过拍照取证来监督公共场所控烟情况的,而北京则考虑到吸烟者隐私等问题还没有类似规定。同时也有律师指出,我国法律关于隐私权的规定中主要是针对营利性使用他人照片,如果用于公益性的举报、投诉则不在此范围内。当然这只是偶然事件,但说明上海市民的控烟意识已经相当超前,这也是上海能够取得目前控烟实效的根本原因。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不断努力,进一步完善控烟条例各项细节,上海完全可以成为香港、台北那样的控烟先进城市,为内地城市树立一个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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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方早报》报道,11月21日,在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副主任李忠阳在谈到贯彻实施《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情况时表示,该委员会正就“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为立法部门适时修改《条例》提供参考。
吸烟劝阻率提升30%
“《条例》实施至今,全市控烟立案处罚并处以罚款的案例数逐年递增。”李忠阳介绍,2010年共罚款场所12家、个人5名,罚金2.5万余元;2011年共罚款场所66家、个人5名,罚金15.7万余元;2012年截至第三季度共罚款场所179家、个人77名,罚金31.3万余元,“迄今全市控烟罚款总案例数为场所257家、个人87名,罚金总计49.6万余元。”
“吸烟区划分待完善”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控烟执法检查组副组长瞿钧昨天指出,尽管《条例》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涉及千百万吸烟者行为习惯的改变,控烟任务仍十分艰巨。
“执法检查中我们发现,《条例》中有关吸烟区和非吸烟区的划分等规定较为原则,影响操作性和执法的统一性。”检查组据此指出,建议适时启动《条例》修改工作,对吸烟区面积设定上限;另外,随着控烟知识的不断普及和社会共识不断形成,也可考虑在适当时候扩大禁烟场所的范围,逐步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终极目标。
对此,李忠阳表示,相关课题研究已在积极开展中,“今年的3次控烟舆情调查结果显示,近九成网民支持在所有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实行室内全面无烟政策。”而哈尔滨、天津等城市今年也已经正式实施室内全面无烟法规,都对上海完善现行控烟法规提供了借鉴,“下一步上海市健促委将积极开展相关研究,努力为立法部门适时修改《条例》提供参考。”
“健康教育”别拖到手术台上
21日,上海市人大代表、普陀区中心医院五官科主任沈伟做了第700例喉癌手术。从医20多年,他的喉癌病人逐年增多,男病人几乎都是吸烟者,女病人如果不吸烟,十有八九也因家中“另一半”而多年“被动吸烟”。
吸烟后果严重,但要戒除“烟草依赖”,不容易。“一个极端病例是,我的一位喉癌病人颈部造口辅助呼吸,他没法用嘴巴吸烟,就把点着的烟放在造口上吸,烟雾直接进入肺部,他被呛得死去活来,才终于不要吸烟了。”沈伟说,看看那些被烟草折磨的病人,吸烟如何有害健康,实在不能拖到手术台上再让人明白;今后政府的全民健康教育,对烟草危害的公众告知,尤其需要大张旗鼓,而不能仅仅指望烟草企业在香烟盒上遮遮掩掩地说明。
“流动控烟牌”医院巡视有成效
一位护工手举控烟牌,上书:吸烟有害健康,本院禁止吸烟。从门诊大厅开门起,已是控烟志愿者的护工就高举控烟牌,不停走动。有初来乍到的病患家属不知医院禁烟,正要点烟,“流动控烟牌”就停在他面前了,就算志愿者不说话,那烟多半也就掐了。
“这个流动控烟牌在我们医院巡视了1年,控烟效果立竿见影。”沈伟说,流动牌的显著告知,就是有效的控烟干预。在参与了6次控烟执法检查后,沈伟发现,凡是控烟不力的公共场所,都见不到明显的“控烟标识”,而越是标识显著的地方,控烟效果也越显著。
“全面禁烟”法治素养需培养
2010年至今,上海全市控烟处罚案例逐年增加。2010年共处罚场所12家、个人5名,罚款金额为2.5万余元;2011年共处罚场所66家、个人5名,罚款金额为15.7万余元;今年截至第三季度共处罚179家、个人77名,罚款金额为31.3万余元。迄今已有6人因违反控烟条例、消防条例和治安处罚条例被行政拘留。
“这样的执法力度,显示了申城的控烟决心,但处罚并非控烟条例的立法初衷。”沈伟说,一些吸烟人以为地方立法是要强制戒烟,这是误读;控烟立法是出于健康保护的需要,依法保障不吸烟人免受“被动吸烟”之害;不要因为在公共场所随意吸烟而侵害他人的健康权益,这是一种法治素养。
“要方便更多吸烟人自觉依法控烟,就需要在公共场所室内全面禁烟――不然,同一个屋顶下,这里可以吸烟,那里不可以吸烟,区分起来也麻烦。”沈伟说。
事实上,执法检查表明,条例有关吸烟区和非吸烟区的划分规定较为原则,影响操作性和执法统一性。今天上午的执法检查报告已提出,建议参照《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精神,借鉴其他省市的立法和执法经验,适时修改条例,扩大禁烟场所的范围,逐步实现公共场所室内全面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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