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人民网报道 中国控烟面临尴尬。烟民和“二手烟民”数量庞大,烟草消费占世界三分之一,烟草贡献了巨大的税收收入,也贡献了巨大的健康支出。烟草种植、制造、销售,提供了可观的就业岗位,烟草消费也夺去了数量可观的生命。控烟已成为社会主流意见,但是,在现实中,控烟形势依然严峻。中国工程院延聘了“烟草院士”,烟草业官员表示控烟涉嫌卖国。
表面而言,控烟问题其实类似于林则徐时代的禁鸦片,只有严禁派和驰禁派的区别,公开的放任不禁派是没有的。事实上,今天在中国,对烟草的“严禁派”也没有。到现在为止,我没有看到有任何人提出在中国禁种烟叶、关闭烟厂、禁止售吸的建议。这样,对烟草的态度,实际上都是“驰禁派”。只是,表面的共同“驰禁”立场下,展现着对烟草是驰还是禁的实质差异。
着重于“驰”,则力陈烟草带来的税收、提供的就业岗位、满足烟民的需求,并以改进技术、降低烟害来应对损害健康乃至生命的责问。着重于“禁”,则力陈吸烟和二手烟带来的财产、健康和生命损失,又以严控烟草、提高烟税,降低吸烟人口,仍可持税收,烟业有足够转型发展时间,作为控烟导致巨大社会后果的预案。
妥协之下,明目张胆的烟草广告已基本消失,但烟企蒙眬诗般抒情手法的广告仍然很多;烟草包装上出现了文字警示,但诉诸直观的烟害图像未被采用;一些公共场所已经禁止吸烟,但有禁不止的现象也时常可见。总体而言,禁的力量在上升,放的力量在消退,这是不言而喻的,因为以前根本就没有对烟草的任何一种控制措施,现在,多少有一些了。
然而,控烟进展显然未令控烟力量满意,其中,国际控烟运动的发展、控烟国际公约的落实、中国在国际控烟行动中的形象,是反复援引的材料。这些固然是有力的材料,也确实涉及到了国家形象、国家信用的问题,但未必可以改变控烟进程的缓慢局面。
在爱国还是卖国的意义上论辩控烟问题,不是个好办法。烟草业以税多、国烟退出必将洋烟大盛为由,指责控烟严格为“卖国”,舆论哗然。控烟力量以国际控烟运动发展、控烟公约不落实、烟草影响国家形象论事,也不无将问题升级为爱国主义的意味。
真实的问题不是烟草的严控与缓控是爱国还是卖国,而是烟草问题带来的实际影响,包括健康影响和由此而产生的社会意识,以及与烟草管理有关的社会问题。烟草有害健康,这已被公认,并且得到科学上的支持,由此扩大了个人和社会的健康支出,有些人付出了生命代价。由于烟草的危害,人们讨厌和抵制二手烟,以不吸烟为更加文明的生活方式,这是相应的社会意识。问题的另一面是烟草业衰退可能出现的各方面影响,从GDP、税收到就业等等,换算可能复杂,但相比于健康和生命损失而言,原则上都等而次之。
这样,烟草问题更有希望的解决方式,还是在于公众力量的参与。
公众能发出声音,表达意见,影响决策,改变法律法规,烟草控制才有可能。说服烟草业是不可能的,说服权力也是困难的。单个人无足轻重,而公益组织、社会舆论,以及所有控烟力量的合作,则有可能与烟草业和权力博弈。一种政策选择如果成了普遍而强烈的公共意愿,就应当形成某种压力,使之成为真正的政策。这不等同于道理的说服,而是有道理的力量的说服。道理不是某种政策将有何好处,而是政策必须被公众接受。抵制“烟草院士”,抨击“控烟卖国”,都是公众参与的表现。
吸烟不吸烟,是个人选择问题;控烟不控烟,是社会选择问题。无论控烟运动怎样发展,强制制造一个不吸烟社会,或者一个歧视吸烟者的社会,都不是好事。例如,一个人不是因为具体的吸烟行为,而是因为烟民身份,被剥夺参与社会的机会,这是不允许的。但社会可以也应当形成一种个人自由不侵犯他人权利的制度,控制吸烟对他人的影响,对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进行约束,对一种带来普遍危害的产业施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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