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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三不腐“机制落实到位

2023年04月13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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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尤其是要抓好“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三不腐”机制的建设和推进。

 当前,在烟草行业系统,虽然“三不腐”机制基本建立,但是,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主要是在“三不腐”机制推进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进行到今天,不仅事关行业政治生态的净化,更是一场价值观的较量。笔者认为,抓好 “三不腐”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推进落实,是从思想到行动,逐步深化党风建设的复杂过程,也是进一步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的基本途径。我们应该把握好治标与治本、当前与将来的关系,有效推进“三不腐”的机制的落实,让一切权力在切实在阳光下运行,最终达到“干部清正、企业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

一、找准“三不腐”机制推进不到位的原因。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基层烟草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是监督检查“三不腐”机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找准症结、查漏补缺、堵塞漏洞,从而把制度的笼子织密织牢,彻底改变“牛栏关猫”的局面。但从近年来基层烟草监察机构查处和曝光的问题来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制度、破坏制度之所以会依然存在,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前紧后松,缺乏连续性。有些单位廉政制度出台之初,往往主要领导十分重视,紧急筹备,成立“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办公室”等等,做出一系列详细分工和部署,广泛宣传并积极动员。各级部门及下级单位也积极响应,按指令和部署认真传达和执行,此时的贯彻执行有力,而进入常态运行后执行力就越来越弱,存在“走程序”“执行作秀”“虎头蛇尾”或“雷声大雨点小”的情况。

以前,有些制度规定过于笼统,没有具体的标准和实施方法,如“三公”经费使用标准问题;公车维修费用问题,都没有具体的标准依据,无法衡量是否违反规定。有些制度不合时宜,没有及时修订,不符合基层实际。有的制度缺乏监督检查,成效甚微。如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各级领导都进行了申报,但申报是否属实缺少验证,发现瞒报如何处理也没有配套的制度规定

(二)弹性操作,缺乏严肃性。有些单位和部门常常将制度规定当作一种“摆设”,把开会传达、墙上挂挂等同于落实,将制度的硬性规定软化为弹性要求。有的以强调单位特殊、情况特别为由,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变着法子不落实制度。有的按“潜规则”行事,怕得罪人,用“人情”代替制度的执行。对一些具有惩戒性、禁止性制度的执行上存在着不愿当“坏人”得罪人,不敢硬碰硬等现象,刻意回避或直接掩盖问题。

(三)随意执行,缺乏规范性。少数单位对落实制度在思想上不重视、执行上不严格,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执行制度有不同的标准和力度。有的对发现的腐败问题不敢揭发,导致规章制度变成“一纸空文”。甚至对违规违纪的腐败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搞“下不为例”、“区别对待”或以罚代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廉政制度执行变得刚性不足,柔性有余。

(四)惩戒不够,缺乏权威性。有些制度虽然被屡次强调、反复重申,但有些单位依然固守旧思维,对干部职工重教育轻处罚。对违反者的处罚规定不明确,惩戒力度小,追究不严格,致使违反规定者无视制度,逃脱责任,制度的威信大打折扣,制度的生命力受到质疑。

二、抓住“三不腐”机制有效推进的几个关键

制度执行难,落实不到位,实效性不强,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屡禁不止,既有主观方面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足,特权思想严重等原因,也有客观方面宣传力度不够、追责机制不严等方面的原因,为此抓好宣传、监督和追责三个关键点。

(一)加强宣传,解决“知”的问题。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宣传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工作之中,统一安排部署,统筹组织落实。要进一步拓展廉政教育月的内容,把法规和制度教育作为宣传重点之一,充分发挥电子显示民屏、内部办公网等媒体的作用,宣传制度的具体内容,通报贯彻落实情况。要把宣传教育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生动活泼的面对面宣传活动,扩大制度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要重点抓住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引导他们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养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习惯,扩大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党纪党规教育,强化自律意识,使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性,常修德性,不做违反制度的事,不做无原则的“老好人”,不优亲厚友,不以权谋私,严格自律,把制度转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要扎紧制度的“金箍”,强化他律。严明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的“高压线”,筑牢基层制度规定的“防火墙”,支持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诸多“照光镜”,共同监督权力的运行,保证制度执行阳光透明化。

(二)落实责任,解决“行”的问题。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要采取上级单位到基层单位调研指导、座谈交流、约谈党政一把手等形式,督促“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要强化对基层党组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支持纪检部门严厉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要加大核查力度,对那些顶风违纪,言行不一更要严肃惩处,绝不姑息。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所在党组、纪检组的责任。要建立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加强监督,解决“改”的问题。

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到监督,都可能被滥用。要突出监督重点。要强化对重要岗位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对于重大问题决定、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集体决策,明确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建立决策考核评价、失误纠错和终身追责制度。同时,要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领域和环节,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防止权力滥用、寻租、扩张和异化。要形成监督合力,高度重视网络监督的运用和规范,建立健全网络举报信息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要进一步拓展烟草员工和卷烟零售客户的群众监督渠道,扎实推进党员干部联系基层、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和信访约谈制度,推行领导干部公开述廉并接受群众评议,积极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把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保护好、调动好。要自觉接受监督。监督既是对权力行使的约束,也是对权力主体的保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俯首聆听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切忌横眉冷对,甚至抓辫子、打棍子,真正使接受监督成为常态、成为习惯、成为自觉。

三、要抓好“三不腐”机制有效推进的措施。

(一)坚持有腐必反。要在惩治态度上坚持零容忍。坚持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对于腐败分子,要坚持腐败没有“特区”、反腐没有“禁区”,不管级别多高、贡献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坚决予以严惩,绝不允许有法上之权、法外之人,真正做到不因权重而例外、不因根深而却步;对于贪腐行为,哪怕情节再轻、数额再低,也要有恶必除、有责必究,不因恶小而“知之不理”,不因初犯而“下不为例”,不因面广而“法不责众”,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要在惩治力度上做到满功率。坚持大案、小案一起查,既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对“压黄线”的问责,对“闯红灯”的出拳,对“涉禁区”的亮剑,进一步增强查办案件的震慑力,形成触高压线如飞蛾扑火的惩戒态势。要在惩治方式上推进法治化。反腐倡廉法规建设既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二)坚持久久为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要长期抓。必须牢固树立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做好长期作战准备,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抓住不放,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要反复抓、及早抓。抓早抓小是防微杜渐、遏制腐败的有效办法。要着眼于未雨绸缪,本着对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坚持抓大不放小、抓小不养大,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做到有病马上治、小病及时医,避免“温蛙”效应,防止“腠理之疾”变成“膏肓之患”,小问题演变成大案件。

(三)坚持领导带头。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硬性任务来重视,牢固树立惩腐治贪不力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在行动上敢于担当,承担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勇于亮剑,承担推进责任,在反腐败斗争中加强协调、靠前指挥;善于统筹,承担支持责任,为纪检监察人员开展工作撑腰壮胆、全力保障,以实际行动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同时,要坚持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纪检监察人员要自觉当好遵纪守法的模范、廉洁从政的表率。

综上所述,“不敢腐”、“不能腐”和“不想腐”存在深刻的内在联系,不能孤立存在,思想教育和文化建设很难根除腐败的欲念,需要制度保障,制度建设也很难扫清贪腐的死角,需要不断完善,更离不开惩戒的威慑。只有“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管齐下,相辅相成,建立长效机制,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最终实现“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具体要求、才能为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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