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品质量与成本的关系问题,企业界有一个著名的1:10:100成本法则,意思是说,假如企业在生产前发现一项缺陷并加以纠正,需要的成本是1;如果该缺陷在生产线上被发现,则改正的成本是10;如果此缺陷在市场上被消费者发现,则至少花掉100倍的成本来弥补。
笔者认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也应借鉴1:10:100成本法则,切实加强和提高安全保障措施的预防性投入,确保以较少的成本获得较高的安全效益。
安全生产是一个系统工程,它要求企业有完善的安全法规制度和监督机制、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教育体系、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方法等,而且这些制度机制将随着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而日臻完善,需要花费成本去逐渐完备。目前企业都在想方设法朝着既定的生产经营目标拼搏迈奋进,其中降本增效不失之为一种好的做法。企业出于降低生产成本的考虑,总是会想法降低安全资金投入。但如果企业安全预防资金投入不足,安全培训、安全宣传等工作将得不到很好落实,将会给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所以,安全生产不能怕掏成本,要舍得投入。
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必由之路,保障安全生产要通过有效的事故预防来实现。在生产建设中,安全投入成本不能省。通过事先的安全投资,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发,是最经济、最可行的生产建设之路。社会越是发展,越要强调安全生产。安全就是效益,这是所有管理者应建立的“安全经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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