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亚洲烟草》报道
无边界难题
横跨大西洋,在很快就有28个欧盟国家的欧洲,监管非常分散。没有通用的税收政策。在荷兰,它被认为是一种消费品,在大多数欧盟国家,它被认为是一种药物,在少数几个国家,它被认为是烟草产品。一些欧盟国家已经彻底禁止出售电子烟和汽化产品,而其他国家允许它们进行推销甚至做广告。在欧盟,它是一种可以买到的产品,然而,由于它是一个无边界的产品,对于交易商来说,合法地在一个国家购买,并穿越边境把它们运到另一个国家,没有问题。因此,电子烟几乎可以说无处不在。在欧洲,TVECA积极要求对电子烟进行统一监管。TVECA的成员包括美国、德国、意大利、英国和荷兰的公司,以及在其他欧盟成员国中,更多欧洲企业正在申请加入。它也代表了所有现有的销售商协会,包括在意大利、法国和德国,即欧洲大约80%的有组织的电子烟利益相关者。
“TVECA有多个办事处,在美国和欧盟是一个正式的非盈利协会,”司涛瑞说。“我们同FDA,还有欧洲议会打交道。在欧盟政府中,TVECA被认为是电子烟发言人,在欧盟,我们有律师和说客,我们每周与议员见面。”
该战略是试图创建一个适用于整个欧盟以及以外地方的监管环境。
“TVECA试图确保全球理解电子烟,以便在欧盟和美国,电子烟行业有能力自由流动和开展业务,”司涛瑞告诉我们。“全球协调是必须的,这样产品可以自由地从亚洲流动到所有其他市场上。开展的业务活动越多,误解就越少。在全球使监管框架协调一致,这符合每个人的最佳利益。我们感到,如果我们有能力去影响美国和欧盟的进程,那么从商业利益方面看,世界上其它地区将会追随。我们已经把美国的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和美国司法部,以及荷兰的卫生和人类服务部告上法庭,我们坚持我们的信念,电子烟不是一种药物输送装置,尽管没有伤害的历史,但是应该作为传统烟草产品的替代品销售,应该作为一种烟草产品进行征税。”
对于一种被归类为一种药物的产品,那么它必须证明它真的有用,所以做出的药物有效性的声明必须得到科学数据的证明,证明包装上的声明。电子烟做不到这一点,它们没有声称“治疗”任何疾病,尼古丁本身没有药理效果,虽然很多用户声称有安慰的效果。药物的定义更为具体,因此电子烟不符合药物的当前定义。监管机构现在都意识到了这个事实,开始声称电子烟不是药物,从而为它们开辟了被简单分类为另一种烟草产品的路径——这是该行业迫切要求的,为了使它成为与电子烟进行竞争的传统烟草产品同类产品中的一种产品。
欧洲的战斗仍在继续,一旦战斗开始并在美国和欧盟取得了胜利,司涛瑞认为,那么期待世界上的其他地方顺应这个监管现实是合理的。
“大多数欧盟国家现在放弃药品分类,TVECA正在努力确保我们制订的烟草产品的欧洲指令(TPED)被欧盟国家所采用。”
通过游说努力,和向监管机构施加压力,TVECA试图影响和教育美国和其他地方的立法者。
“在世界上,我们聘用了一些最好的律师事务所,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非常成功地利用目前的法律来证明电子烟显然不是一种药物,它们与传统卷烟做的事情一样,只是去掉了所有负面的化学物质、高温分解问题和烟雾以及二手烟暴露,”司涛瑞说。
亚洲:最后的前线?
今天可以买到的大多数电子烟的大部分组件,是在中国制造和组装的。所以毫不意外,中国是亚洲最大的电子烟产品市场。但是许多其他亚洲国家继续禁止销售汽化产品,尽管在许多亚洲城市的街道上不难找到公开销售的电子烟。
“亚洲对电子烟越来越感兴趣,但我们正在处理合法性问题”,据司涛瑞称。“例如,在日本,其不合法。中国有一个非常大的生产基地,如果产品被推动的话,是一个潜在的巨大市场,尤其是考虑到传统卷烟的固有危险。中国把电子烟作为一种更安全的产品进行推广:由于法律要求证据,在美国和欧盟我们不能这样做。更让人困惑的是,尼古丁是一种不能被进口或贸易进入这些国家的产品,所以很难协调法规,尤其是在中国、欧盟和美国之间。”
所以中国出口方面是目前对电子烟和汽化产品的制造和生产监管最少的。
“适用于电池、电子和汽化机械的基本行业标准,属于所有产品必须遵守的当前消费者保护法规范畴,”司涛瑞告诉我们。“囊括烟弹等等的标准不是很清晰,所以没有制订规则。例如规定烟弹以确定的温度提供蒸汽最理想,但是直到一个产品被明确定义为止,没有人可以执行规定。协调将把制造商带入该业务中,而产品将受到监管结构的管制。”
用于制造烟弹的化学物质有:丙二醇、甘油、尼古丁、水和香料。所有的都通过了FDA及欧盟的人类食用批准。批评家们声称,其中的一些在摄入体内后是潜在有害的,司涛瑞和其他电子行业很快对此予以反驳。
“丙二醇是哮喘吸入剂的一种主要成分,所以它能促进肺功能”,司涛瑞说。“甘油没有伤害的历史,用于很多产品中。水是一个成分,显然有对人类健康有危害的历史,毕竟人被水淹死过,但是显然这些论点是断章取义的。”
TVECA提出一些简单的、基本的法规,涵盖了电子烟产品的生产和成分,负责任的制造商已经遵守了其中的大多数规定。
“我们建议的指导方针是非常基本的,”司涛瑞透露。“没有执行权。其中负责任的公司都遵守和采纳了基本政策。”(更多有关信息,请参见www.tveca.com)。
大多数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尼古丁(不过我们已经看到一些产品根本不含尼古丁,包括一种输送汽化绿茶的产品)。老读者也许还记得,《亚洲烟草》在过去的期刊中讨论了当采取适当的剂量时,尼古丁(与烟草不同)有益健康的声明。当然并非证明,尼古丁有害人类的身体,有证据表明,它实际上可能会提高身体性能、提高精神敏锐度和以及唤起幸福的感觉,就像茶和咖啡一样。但是关于尼古丁潜在益处的数据不足以在法庭上做证明的。无法给出核心事实数据,以使其能够被理解并改变用以解释电子烟在这方面没能做出声明的法律诠释方法,并聚焦于使立法者了解电子烟只是烟草产品,并应被当成这种产品对待。
“我们想要确保电子烟同传统卷烟一起展示,而不是为它们创建一个新类别,然后永远没有一个禁止电子烟的合理理由,”司涛瑞说。“基本上,我们正努力创造一种人们有一个选择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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