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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集团楚雄卷烟厂三名职工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2019年09月19日 来源:云南中烟官网 作者:李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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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6日,红塔集团楚雄卷烟厂召开全厂干部大会,向离休老干部董方元、王绍英和全国劳模李兰秀三名职工隆重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获得表彰的董方元同志生于1932年11月,1949年4月至12月在祥云参加地下党领导的边纵八支队工作,现为楚雄卷烟厂副处级离休干部。王绍英同志生于1927年12月,1949年6月至1950年2月参加昆明地下“民青”组织(该“民青”组织为党的地下外围组织),现为楚雄卷烟厂副处级离休干部。李兰秀同志生于1969年3月,2005年4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现为楚雄卷烟厂卷包车间质量维护员。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是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专门制作,并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参战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的军队人员(含退役军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是十分贵重的国家级荣誉。

  会议强调,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之际,在楚雄卷烟厂努力创建“现场管理典范工厂”的关键时期,希望工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向获得纪念章的同志学习,以先进为榜样、以先进为楷模,立足岗位、争创一流,在岗一分钟,敬业60秒,同心同向、同步同力,谱写云南中烟改革发展新篇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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