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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出台卷烟健康警示实施细则

2016年02月16日 来源:《烟业通讯》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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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烟业通讯》报道编译  据菲律宾《商业世界报》称,菲律宾政府已经出台其有关卷烟健康警示语的《实施细则和规定(IRR)》。

  《实施细则和规定》规定了健康警示图形的规定大小,包括包装上的图片图像和文字警告,以及相应的违法处罚。

  规则要求警告在正面使用菲律宾语印刷、在背面使用英语印刷。在外包装只有一个外表面面积的情况下,相应的文字将交替使用英语或者菲律宾语。

  健康警示图片将要求占据至少50%,并占据产品的主要显示面,而产品包装侧面30%的面积分配用于其它含有吸烟危害的警告。

  每个品类和规格的烟草产品最多有12个健康警示图形,并且两年一轮换。

  《实施细则和规定》还对“误导性描述”实施禁令,不允许烟草生产商使用诸如“低焦油”、“淡味”、“超淡味”、“柔和”、“浓郁”等术语。

  首次违反者将被处以最高50万比索(10522美元)的罚金,再次违反者的罚金将高达100万比索。第三次违反者将被处以长达5年的监禁以及高达200万比索的罚金。第三次违法还将吊销经营许可。

  零售商及其代理商一旦被发现违反《实施细则和规定》,包括陈列或销售不符合规定的烟草产品,第一次违反将面临高达1万比索的罚款。第二次违反处罚将提升到5万比索,第三次违反处罚高达5万比索,长达1年的监禁,并吊销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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