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不违法,也不犯罪,但要把握好尺度和边界,至少应以不侵害他人健康为底线。
前不久,一男子到杭州旅游,在一家网红菜馆用餐时,因劝阻邻桌吸烟的客人而发生肢体摩擦,导致其手指被抓伤。
吸烟者与被动吸烟者两者之间的冲突,其实是个人权利和公共权利之争,在非控烟场所吸烟吞云吐雾确实不违法,但基于公共利益应当优先保护的原则,抽烟者还需有道德边界,无节制的个人自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犯。
吸烟有害健康,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二手烟危害逐渐被人们所重视,吸烟者与被动吸烟者之间的权利冲突也愈发凸显。现代医学研究证明,吸烟不仅严重危害吸烟者健康,而且对公共卫生和他人的生命健康也会造成严重危害。可尽管如此,吸烟依旧属于个人行为,作为同等的民事主体,被动吸烟者无权给吸烟者施加强制力或制裁。
基于公共利益应优先保护的原则,全面控烟其实是社会为确保公共利益而对个人权利做出的调节。政府立法控烟的目的,在于减少烟草给社会带来的危害,虽然一定程度限制了吸烟者的自由,但最大限度上保障了公众的生命健康权。
面对政府控烟条例,有不少人亮出“自由”“民权”的旗帜反对控烟,认为控烟是在侵犯私权。也有人认为,吸烟不是吸毒,个人行为为何要受管制?以美国为例,纽约市、纽约州都禁止室内吸烟,就有烟民以“受到歧视”来打官司,但法院认为:禁烟令是政府为了实现公共健康的目的而做出的合理举措,不是“歧视”。
今年8月,《银川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公民的意见,值得注意的是,餐厅等场所并未被列入控烟范围。在很多烟民看来,法无禁止便可为,既然没有立规矩,就意味着在餐厅可以随心所欲地吞云吐雾了。
这种观念从法理上是讲得通,但却忽略了道德因素。吸烟是吸烟者的一项重要权利没错,在法律所明确禁止的公共场所之外,你有选择是否吸烟的自由,但必须以“不得侵害他人”为前提,除了控烟立法所规定的权利边界之外,我们还需有一定的道德边界。
在一些非控烟场所,只要身边的人不反对,你可以抽得昏天黑地,但当身边有孕妇或未成年人,自觉掐掉烟头其实是一种素质的体现。如果有人明确提出意见,那么还请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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