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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宁乡资福乡制定2014年晒黄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表)

2013年12月06日 来源:烟草在线宁乡消息 作者:金世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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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宁乡消息  为确保2014年烟叶产业持续发展和生产任务的落实完成,严格贯彻落实行业关于烟叶生产的精益管理,不断提高烟叶质量和生产效益的指示精神,湖南省宁乡县资福乡经过多次的讨论研究制定2014年烟叶生产发展实施方案,并召开全乡烟叶生产总结动员大会以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现代烟草农业的目标定位,实施“科技兴烟”、“全面提质”、“打造品牌”战略,坚持“计划种植,主攻质量,提高效益”的方针,实行“科学定位、稳步发展、提质增效”的工作思路,打造技术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烟农职业化、产业品牌化的生产新格局,把烟叶产业建成资福乡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二、工作目标

  (一)以提高烟叶质量、增加烟农收入为目标,实现上、中等烟比例98%以上,等级合格率达到100%。

  (二)坚持以落实计划种植面积为重点,2014年全乡确保烟叶种植面积4500亩,收购烟叶18000担,力争完成目标任务5500亩,收购烟叶22000担。各村面积任务确定程序为:各村申报全村面积任务数→烟农申报种植面积→村汇总调整→乡烟办与晒烟站核实确定各村合同种植面积。

  (三).坚持科学发展,加强生产管理,以质量增效益,稳定烟农队伍,注重烟农培育,建设一支5亩左右规模的职业烟农队伍。户均种植规模稳定在3—5亩,杜绝10亩以上种植大户,全力主攻烟叶质量。

  三、扶持政策

  (一)对烟农的奖励。对种烟农户提供烟需物资和晒折补贴,其补贴标准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对村的工作经费

  1从烟人员岗位津贴:村级从烟干部岗位设置及津贴发放方法:总支书2元/担、烟叶专干3元/担、烟叶发展责任人每担5元的标准,按管理权限考核,考核结果以乡烟办考核结果为准、乡财政造册发放到个人,经费来源为县拨工作经费。

  2村级发展经费:

  ⑴继续实行烟叶特产税分成,分成比例按2014年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⑵乡对村给予质量管理先进奖、生产管理考核奖、标准化生产示范片区奖:

  ①质量管理优胜奖:按照乡对村考核管理细则,各村烟叶质量和考核结果取得分前三名,每村奖金5000元。

  ②生产管理考核奖:每亩50元,由烟办分阶段考核,按考核得分情况发放资金到村到人,(原则上村烟叶专干与联片村干部按3:7的比例发放)。

  ③标准化生产示范片区奖:全乡重点建设50亩精品片区5个,100亩精品片区2个,采取各村申报政府现场考察的方法确定,经确定后的精品片区100亩的奖励10000元到村,50亩的奖励4000元到村,各阶段标准化生产过程另补助烟农100元每亩。申报未确定的片区不给予任何奖补;经政府确定的精品片区未按技术要求落实,标准化生产不符合县、乡阶段考核要求的取消所有奖补。

  以上奖励用于奖励村组干部和基层烟叶骨干,按面积发展和岗位贡献情况经支村两委会议讨论决定发放到人。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选优配强从烟队伍

  成立资福乡晒黄烟生产领导小组,张立金任组长,李命文、张宜斌、袁暑山任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烟办、农办、综治办、农商银行、林业站、财政所、派出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喻美立任办公室主任。选优配强乡村两级从烟领导干部队伍,党政领导联席会议讨论确定烟叶联村领导和联村干部,制定《资福乡2014年烟叶生产工作管理对村考核细则》并严格执行。各村要成立烟叶生产领导小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常务副组长,每村明确一名村干部任烟叶专干。

  (二)严格加强管理考核

  1、各种烟村必须认真搞好布局,落实技术方案,精心抓好烟叶生产。全乡在12月10日前以农户申报的方式将面积发展落实到丘块,并登记造册上交烟办;12月30日前全面完备耕工作,翻耕严禁直接起垄,必须落实先年翻耕冻坯来年起垄移栽的要求;督促烟农备好火土灰、农家肥、营养土,种烟丘块必须百分之百落实稻草还田、生石灰溶田和硫酸铜消毒。

  2、实行党政领导带村,以办包村,村干部联户的制度,按照“包干到户、一包到底、考核到人、量化到分、奖罚兑现”的管理考核办法,严格考核从烟人员。

  3、乡党委、政府实行烟叶生产产业化目标管理,把烟叶生产工作纳入全乡目标管理考核,考核计分为10分,加分5分。对完成确保任务的村,在乡对村年终考核计分中记满分10分,完成确保任务比例按每递增1%加计0.1分(加分不超过5分),未完成确保任务的,按任务量每递减5%减1分。未完成确保面积90%的村不计分,未完成确保任务的村年终目标考核不参与评先、评优。

  4、禁止乡域范围内跨村发展烟叶种植面积,一经发现将其产量划分到种植村的任务。严禁跨村收烟,弄虚作假拼面积,一经查实,取消相关村一切奖励和工作经费并通报批评。

  5、严禁在本乡范围外发展烟叶面积,所有外地面积不予签收购合同,不提供烟需物资和技术指导。严禁收购外烟。一经发现,按烟草专卖法依法予以打击。

  6、各村烟叶发展应立足本地,以发展本地种烟户为主,不允许引进外来人口种植烟叶。

  7、对完成面积的认定:根据实际收购量,按400斤/亩的标准折算成实际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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