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前一个时期,深圳某区城管队员因与商贩发生争执并被商贩一怒之下刺死。为此,该队员因为公牺牲被作为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成为了一面“红色”的旗帜为广大干部和群众所深入学习。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后经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实,该名城管队员竟然是某一涉黑组织的成员,该涉黑组织涉嫌违法经营、收取保护费等一系列案件,该组织由于其具有涉黑和违法行为为相关的执法机关所查处和打击。该起事件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不断质疑。特别是更多的社会公众将问题的焦点和目光集中在了执法人员引进与使用机制和准入关的把握上,也对如何进一步提高和规范执法人员素质表达了较多的关注和不同的想法。
我们暂且不说城管队员被商贩刺死是否涉及到自身或部门利益之争,也不考虑城管队员所开展的执法活动是否规范合法,单就该执法人员的引进与使用以及管理等工作,特别是如何把好专卖管理人员的准入关就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和深刻反思。我们所在的烟草行业也不例外,其作为行业执法特点较为突出的烟草专卖执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受到烟草行业垄断等因素的影响,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针对性。特别是烟草专卖执法队伍构成包括正式员工和聘任人员两部分,其共同构成了卷烟零售市场管理与整治的主体力量,可以说,其对卷烟零售市场的稳定与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从这个角度来说,如何把好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准入关对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起到关键的作用。
一、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准入存在的主要问题
应当说,把好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准入关是确保整个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建设得以高度质量开展的第一道“关口”,其对于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但是,我们知道,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准入以及引进等工作还处于不规范的发展状态,在机制建设、准入标准、具体措施以及系统建设等方面存在着较多的难点问题,特别是受当前烟草专卖管理体制以及队伍使用模式的影响,使得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准入的层面较窄,准入渠道不畅以及准入工作“边缘化”等问题表现尤为突出,需要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深入分析和重点解决。
1、准入机制不健全和不规范,影响到整个专卖执法队伍健康发展。
切实完善和健全准入机制是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引进和使用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重要保证,也成为了确保整个专卖管理人员准入工作沿着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关键所在。但是,就目前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准入机制的建设情况来看,在很多层面上却不尽人意,也不符合烟草专卖上水平战略实施的要求。特别是受到烟草现行专卖管理体制以及用人模式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用人渠道较窄,人才引进与使用机制较为僵化。在机制上还没有真正建立和形成有效的规章制度,尽管个别企业出台了涉及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准入的相关制度,但是,总体来看,其存在着操作性不强,实施措施过于简单,并没有真正发挥实质性的作用。这种情况下,使得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准入工作的实施还处于浅层次的发展阶段,并没有真正起到规范专卖管理人员引进和准入工作开展,使得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准入工作开展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和主观化倾向,无法有效解决专卖管理人员准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因此,能否真正从根本上理顺和规范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准入机制和制度,应当成为烟草专卖管理部门重点研究和着重解决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
2、准入措施缺失和过于单一,制约着专卖执法队伍开展工作的公正性。
我们知道,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准入措施是否有效直接影响着烟草专卖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和实力的全面提高,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专卖管理人员准入制度的有效实施,不利于整个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有效开展。从这个角度来说,不断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努力提高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准入工作质量和效率,能够切实提高管理队伍的整体实力和执法水平,也能确保整个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和实效。实际情况却不尽然,目前,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准入机制与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滞后性较强。一直以来,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引进大多采取的是正式从业员工子女在服兵役之后,经相关的烟草专业学校或机构培训后,被充实或使用到烟草专卖管理岗位,成为担负着执行或落实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具有一定权限的正式专卖管理或执法人员。这就导致专卖管理部门在开展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准入工作时仅仅局限于考察烟草专卖管理人员是否符合上述条件,不再考虑到其因素的影响或制约。由于受到执法权限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烟草专卖聘用人员的使用不具备执法权限,其只能从事辅助性的、服务性的工作,应当不在烟草专卖准入机制与制度规范的范围之内。这种情况下,就使得烟草专卖管理准入措施相对较为单一,不利于整个烟草专卖管理队伍的建设与和谐发展。
3、动态监管力度较弱,导致专卖执法队伍新陈代谢渠道不畅。
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应当是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实施准入工作的出发点与切入点,也是确保整个烟草专卖管理队伍不断更新的重要手段。众所周知,如果不能确保烟草专卖执法队伍进行有效的新陈代谢,那么必将使得整个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实现动态化发展,也不可能使其具备较强的执法能力、管理能力和市场规范能力。实际上,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准入一直呈现出较为封闭的、静态的发展状态,没有上升到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高度上来。特别是动态监管与有效更新工作开展的力度相对较弱,还没有真正对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准入进行全程化的规范与动态的监管。加之,受到烟草专卖管理人员进出机制与体制的影响,使得专卖管理人员准入工作的开展受限,严重影响到了烟草专卖管理队伍的新旧交替与素质提高,不利于整个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的进一步开展。
4、准入决策有所欠缺,使得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准入缺少系统性。
我们知道,决策层面对专卖管理人员准入工作的认识程度以及采取措施情况直接影响和决定着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准入工作的效能化发展,也是优化烟草专卖管理环境的关键所在。从烟草专卖管理队伍的管理与建设现状来看,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以及决策层还没有真正将专卖管理人员准入机制与体系建设纳入到重要工作日程中来,没有建立一系列更具指导性的、规范性的实施规划或总体方案,使得整个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准入工作的开展还处于较为分散的、杂乱的、无序的状态,这就导致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准入工作的开展在思想、目标、操作以及流程等方面缺乏规范性、统一性和协调性,很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偏差或不足,也极大的影响了整个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的有效开展。
二、完善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准入机制的几点要求
首先,应当明确人员引进和准入标准,确保真正做到优质、高效。
就工作性质而言,烟草专卖管理人员所从事的专卖执法、市场管理以及业户规范等工作受到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规范与制约,使其具有较强的法规性、严肃性与规范性。从这个层面来说,烟草专卖管理人员自身必须具备较多的从业资格或条件,特别是其应当符合烟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专卖管理人员的引进与使用应当有更为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其应当在人员的从业资格、文化程度、法律水平、思想观念等诸多层面符合要求。否则,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人员,其不能从事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不适于或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被充实到烟草专卖管理岗位上来,才能使得整个烟草专卖管理队伍更加适应市场管理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需要,才能真正取得烟草专卖管理以及执法工作的新成效。
其次,杜绝准入主观化和随意性,确保真正实现科学、规范。
严把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准入关,杜绝“拍脑门”等主观化思想和做法是确保取得专卖管理队伍建设高质量、高效率开展的前提和要求。一直以来,受到烟草行业自身特殊性的影响,烟草专卖管理队伍都是由正式员工与聘用制人员组成,烟草管理人员的准入工作主要集中在了聘用制人员身上,烟草专卖管理层面长久以来形成的态度与做法常常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与不确定性,使得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对聘用制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在引进与考核等诸多方面并没有真正做到严进严出,有序分类,有效监管,全面调控,导致整个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引进与使用缺少制度与机制来规范与保证。实际上,这种主观化与随意性较大的准入管理模式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也对整个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上水平产生了负面影响和制约。
第三,把握准入关键环节和重点,确保真正做到深入、务实。
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准入工作开展的关键在于对整个工作一些关键环节与重点内容的把握,特别是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应当准确理解和正确认识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准入机制与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当前卷烟零售市场发展的现状与实际,针对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不足,化解各方面的矛盾和缺陷,使得整个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引进与使用更加规范、合理、科学、实效。尤其是在如何整体烟草专卖管理资源、理顺烟草专卖人员引进思路、规范具体实施措施、统一准入标准等方面更应当进一步加大力度,形成上下连接紧密,互动有序,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高质量开展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准入工作的主要对策
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准入机制与制度的建立,各项有效措施的全面实施是促进烟草专卖管理队伍整体实力与执法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烟草专卖零售市场管理规范化发展的基本要求。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解决专卖管理人员准入机制存在的不健全、措施过于单一等问题,应当成为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与发展的重要课题和内容。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应当通过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和手段,使得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对策一:思想认识必须“跟进”,为准入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长久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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