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安康消息 日前,陕西安康市旬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旬阳“11.29”制售假烟网络案件主犯万某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万某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68万元。同时,追缴非法所得人民币79450元,没收犯罪工具本田思域小轿车一辆、手机三部。
据悉,旬阳“11.29”制售假烟网络案件共查获涉案假烟达15个品种,涉案金额293.85万元。其中,现场查获假冒品牌实物卷烟品种共15个,878.4条,案值26.45万元。
据了解,“11.29”制售假烟网络案件主犯万某某是安康目前判刑最重,罚金最高的犯罪分子。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