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玉山消息 12月13日,湖南籍当事人陈某,非法运输卷烟154条,涉案货值31021元,在江西玉山县梨园路口被查获,卷烟来源于浙江杭州市,去向为玉山县卷烟市场,12月23日接受玉山县局处理,五种措施依法办案:一程序到位,按“三重一大”规定,对大要案,集体讨论决定。二证据确凿,完整保留照片、笔录等证据;三定性准确,无卷烟准运证,又不能提供进货发票,定性为无证运输卷烟案;四处理恰当,依据江西省烟草专卖自由裁量权,按案值50%处罚;五大案回访,检查文明执法、违规执法、执法满意度。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