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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陕西渭南市开出首张电子烟罚单!

2021年08月19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王首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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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规定,切实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自6月25日起,陕西渭南市烟草专卖局联合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严查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违法行为,查处渭南首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政处罚案件。

8月12日,渭南潼关县局接群众举报称,辖区内某电子烟体验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潼关县烟草专卖局根据举报信息,迅速启动烟草市场综合治理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下,对该电子烟体验店依法进行检查。现场发现疑似未成年人正在店内购买电子烟,该店负责人对店内张贴的“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警示语视若无睹,且未按要求进行证件核验、登记销售记录。经查验消费者身份证明,询问涉案当事人,核对有关销售凭证,当事人对其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渭南潼关县烟草专卖局于8月15日依法对当事人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99元的行政处罚。该店负责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自愿接受处罚,并表示今后将引以为戒,积极履行保护未成年健康成长的社会责任。此份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开具的罚单系渭南市首例。

据悉,“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渭南市烟草专卖局以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契机,坚持“三个到位”全面保障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力:深化部门联动,舆论引导到位;开展联合检查,宣传排查到位;强化综合治理,查处监管到位。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全面加强网络监测,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同心同行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

下一步,渭南市烟草专卖局将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的神圣职责,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检查、严格履职尽责。全面从严监管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将学校周边市场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推动电子烟监管日常化、常态化,以高质量监管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赋能。

声明:本文为烟草在线原创,未经作者授权,禁止转载。若有转载需求,请联系烟小蜜客服(微信号tobacco_yc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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