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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禁烟场所内吸烟者开罚?难!(图)

2012年05月10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天津网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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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天津网报道  日前,广州市就《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稿)》向社会征集意见,若在禁烟场所或区域内吸烟者,立即处以50元的罚款。广州“立即罚款”的新规是否能为佛山公共场所的禁烟道路提供新的思路呢?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了佛山市爱卫会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佛山目前已创建“无烟单位”635家,其中市直属医疗机构“无烟单位”已全部创建完成。由于佛山没有立法权,公共场所禁烟缺乏相关法律依据,有关部门只能采取监督劝导的方式,并没有直接的处罚权,其中“餐厅、网吧又是禁烟工作的老大难”。

  餐厅网吧“禁烟=赶客”?

  去年,卫生部新修订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新增了“5月1日起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新规实施刚满一年,对佛山市公共场所禁烟工作有何影响呢?佛山市爱卫会有关负责人温日森说,修订的细则对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其场所的管理有相关要求,通过加大对经营者的约束,来维护公共场所的环境。“但对吸烟人员的处罚力度仍然不够,违规处罚的成本太低,难以起到警示的作用。”

  记者走访市内餐饮连锁店发现,尽管大多数经营者已经在室内显眼处贴有“严禁吸烟”的标识,但部分“烟民”仍然在餐厅内吞云吐雾。温日森坦言,餐厅和网吧是公共场所禁烟的“老大难”,“如果不是每间店都禁烟,那吸烟者就会选择非禁烟餐厅消费。”

  “无烟单位”禁止出现烟灰缸

  温日森表示,目前市直属医疗机构的全面禁烟工作已经完成,全市已创建“无烟单位”635家。

  据温日森介绍,符合“无烟单位”要求的餐厅,连烟灰缸等器具都不能出现,“如果出现了,就可能误导顾客‘可以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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