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的时候,沈阳卷烟厂曾成立史志办,准备编撰沈阳卷烟厂厂史,适逢第一任厂长李淑英回厂参观,史志办的同志便想请李淑英介绍一下解放初期的沈阳卷烟厂情况,当时李淑英答应了史志办同志的请求。但李淑英回到北京后,觉得一些细节还要说明一下,于是在1992年5月14日专门给沈阳卷烟厂写了一封信,较详尽地介绍了1948年11月1日接收沈阳卷烟厂时的细节。
李淑英在心中写道:“1948年11月1日,当时军管会负责同志陈郁分配我到沈阳烟厂任军代表,让徐光大同志同我一起去,我们两人第二天就到沈阳烟厂接收了。过了几天,杨德泰、张春向、田敬凯、郭永杰、王杰等先后来到工厂工作。这时,我为负责人,常与徐光大、杨德泰一起研究工作较多。事实上,我们三人已形成烟厂的核心组织,其他的同志工作也很努力。”李淑英在这封信中写得很明确,沈阳卷烟厂被接收之初的领导核心就是李淑英、徐光大、杨德泰三人。
解放之初的沈阳卷烟厂设立了八个科室,其中徐光大为营业科科长,杨德泰为生产股股长。其余的科室负责人为,机械科科长翟韵璞、总务科科长顾杰春、会计科科长王杰、材料科股长胡凤桂、人事科股长鲁水、计划科副股长严则厉。从分工上看,李淑英抓全面、杨德泰抓生产、徐光大抓销售,有效搭建起沈阳卷烟厂的生产经营架构。而这个架构体系也的确在解放初期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核心组三人的带领下,沈阳卷烟厂喊出了“用自己的双手改变工厂面貌”的响亮口号。工人们一边抢修机器设备,一边研制新产品。许多工人都搬到工厂里住,没有零件就自己动手做,工具不足就纷纷捐献各种器材。到1949年12月的时候,沈阳卷烟厂已能开动18台设备,生产卷烟1.86万箱。而工厂结合东北“大生产运动”而研制的第一个新产品“生产”牌香烟,也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热烈欢迎。
李淑英厂长在1950年7月调京工作,杨德泰在之后改任技术保安科副科长、检验科副科长、检验科科长等职务,而徐光大则改任化学分厂主任。虽然核心组三人存在的时间不长,但在沈阳卷烟厂发展进程中却有着非常重要的历史地位,是辽宁卷烟工业史上浓重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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