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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出手控烟切断向未成年人违法售烟渠道

2018年07月16日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傅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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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中国质量报》报道  近日,广东深圳市场监管委坪山局对涉嫌非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商家立案查处,如查实,商家将面临3万元罚单。据悉,这将是内地首例针对非法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开具的罚单。

  一周前,一场针对深圳市中小学校周边售烟场所的督查战役在坪山区龙翔中学打响。在万众百货,商家向学生销售烟草被抓了个正着。当天中午放学后,有学生来到该百货店的烟酒摊位,熟练地向售货员购买烟草,售货员没有劝阻,也没有查验学生的身份证来判断其是否成年。经过控烟执法人员的取证,该学生就读于龙翔学校初中一年级,是未成年人。

  “经过我们调查取证,发现该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向未成年人非法售卖烟草的现象,决定立案查处。现将询问通知书送到商家负责人的手上。”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坪山局马峦所负责人孙卫强在坪山区万众百货门前当场宣布。

  万众百货负责人接过执法文书后,表示认识到了错误:“现在知道了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是不对的,以后会配合调查整改。”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将责令改正并处罚3万元。

  在立案后,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坪山局马峦所将进一步调查,一般的案件处理周期是90天内,如果情节严重可延期30天。根据该案的进度,将在90天内完成处罚。

  目前,非法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问题亟需重视。据调查,深圳中小学中有超九成学校100米内有烟草销售点,远不到一半商家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和“吸烟有害健康”标识。有吸烟习惯的学生超过七成表示自己在买烟时从未被拒绝。

  深圳市无烟城市项目技术官员熊静帆指出:“因为好奇心理和同伴效应,学生越容易获得烟草,越容易在未来养成习惯性吸烟行为。如果不打造无烟环境,将对未成年人成长非常不利。”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的控烟执法行动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的点赞。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无烟草行动技术官员许传兴表示:“世卫组织对深圳控烟专项执法行动成功处罚向未成年人违法销售烟草制品的商家表示赞赏。任何立法或条例只有得到严格执法才能真正实现其立法的目的并造福人民。《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明确表示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其得到严格执法将有效降低青少年吸烟率。”

  如何遏制实际中存在的大量违法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为?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公室研究员杨杰认为,应该加大执法的力度,灵活运用违法证据采集的手段,对违法行为予以打击,只有这样才能给未成年人营造一个无烟的环境,“既要重视学校周边向未成年人售烟问题,也要在全市范围内切断向未成年人违法售烟的渠道”。

  根据深圳市卫计委日前公布的数据,从2014年《深圳控烟条例》启动以来,深圳对控烟场所罚款共计15例。而仅到今年1月末已处罚6.64余万人次。对此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李恩泽认为,控烟执法中存在着重处罚个人,轻处罚单位,控烟执法不平衡的问题,容易导致单位缺少履行控烟职责和义务的思想和观念,影响《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的整体效果。

  李恩泽还针对控烟现状给出了一点建议: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在以后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时,建议烟草专卖点与中小学的距离应该超过200米,即中小学周边200米内禁止售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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