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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利多销不是金科玉律

2013年11月21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陈世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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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在特别的阶段对特殊的商品薄利经营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谋略,例如商店创业最初想多拉顾客赚点人气,或是店庆有厂家做直销活动时,还有就是对个别特殊的常规商品,这种商品每个店都有销售,顾客也都知道其它店的销售价格,而你销售的较低,就会给人一种错觉:可能你店所有的商品都比其它店低。于是有了人气,也带来了生财之道。但薄利多销是金科玉律吗,我只能持否定的态度。

  先说高档卷烟吧,黄鹤楼(硬珍品)厂家规定的零售价是40元/包,可是在经济不发达的乡下,因为有人侃价或杀价原因,结果有1家销售了35元,顾客下次去另一家购烟又会进行一番大侃价,并言好多商店都是这么卖的。最后,店主们就都会随波逐流跟风效仿,例如你卖35元,我也卖的起呀,为抢占市场,咱还多送一打火机,或是索性干脆就售34元。拼来拼去,最终两败俱伤。

  开小店的顾客常对我说,哪家的饮料是多少钱,比我店又便宜了一元呢。好吧,既然你卖得起,就咱也是做批发的,进货数量、渠道和价格都差不多,那就拼了吧。反正,咱即便是这种商品不赚钱,也能赚到其它商品的钱。所以薄利无益,杀价无用,顾客想在我店购物是看中了我的服务和信誉。至于价格,你今天给他们少了一元,明天给他们让了一角,顾客都会告诉我的。因为最初,我在拉拢顾客时,也利用了薄利多销的策略,他们当时也在我店消费了,可是后来还是将我给他的价格又原原本本的告诉了另外的商店。因此,薄利多销、相互杀价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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